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首付款什么时候拿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买房首付款什么时候拿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首先是全款购房,另外可以选择买方按揭贷款购房,具体如下:1、买方全款购房时,在卖方查档确认产权清晰无异议后,可支付首付款;2、买方按揭贷款购房时,在完成买方按揭贷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可支付首付款。二、买房交首付留意事项有哪些?1.必定要检查开发商是不是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说明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重要证件。购买时需要留意所购楼号是否在预售范围内。2.必定要选用房地产管理部门一致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依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大意。3.必定要留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力与责任是不是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前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好的权力责任不平等的状况。一旦发作此种状况,买房人必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4.面积承认及面积区别处理。如果挑选按套内建筑面积为根据进行面积承认及面积区别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区别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作差错时的处理方法。只要在合同中对面积区别有了约定,才能防止受骗。5.必定要讲究房子买卖的付款方法是不是标准。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法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定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必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葛,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就会举证艰难。6.必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不是断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通常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装置后、质量检验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含糊言语。对此,购房者在签定合同时,必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准时交房所需承当的责任。7.在签定房子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从法律的视点代你检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首付款的条件是首套房首付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三十,相对二套房的首付而言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六十。首付的额度按照国家当下的政策而决定。譬如:三万元一平米的房子,一百平米就是三百万元。那么,二成首付是六十万元,三成首付是九十万,四成首付是一百二十万。
  
  
  


·离婚房产贷款解除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房产贷款解除的依据是什么? 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 2、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如:离婚财产分割、原产权人死亡继承、或要出售给他人等原因变更的,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一)承...


·农村修路拆房有赔偿吗
      拆房标准的总则总纲由国家制定,而具体落实到地方的细则则由地方自己制定。最新拆房政策中的补偿标准基本上是一平米几千元,具体的金额确定由原有房屋的材质和被征收原因确定,此外,还有有关于异地安置费的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


·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
      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 限价商品房一般是价格比普通商品房要低,房型要小,是为了能让很多收入处于中等水平以下的家庭而建设的。由于限价商品房限定时间内不得转让,出租等相关行为。所以,限价商品房的管理办法就成了相关部门的管理重点。关于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限价商品住...


·房屋租赁合同毁约金怎么算 一、房屋租赁合同毁约金怎么算?
      房屋租赁合同毁约金怎么算 一、房屋租赁合同毁约金怎么算? 房屋租赁合同毁约金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


·房东签完意向合同可以毁约么?
      房东签完意向合同可以毁约么?房东签完意向合同不可以毁约,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1、交付定金后房东违约的赔偿问题很多人往外出租房子时喜...


·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有哪些注意事项
      二手房由于价格普遍较低,因此受到很多买房者的青睐。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签订合同的时候有需要注意什么?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


·商品房销售面积要怎么确定
      我们知道商品房买卖时会在合同中约定房屋的具体销售面积,可是真正到收房的时候房屋的面积却不见得跟约定的一样多,作为购房者虽然不一定就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但还是小心为妙,毕竟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那现实中商品房销售面积要怎么确定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销售面积要怎么确定 ...


·婚前赠与房产未办理登记手续可以反悔吗?
      婚前赠与房产未办理登记手续可以反悔吗 可以后悔。 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它是一种实践合同,动产是以交付给受赠人为实现;不动产则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如果赠与人反悔,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和《赠与公证细...


·一、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一、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一)申请。 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


·作为房主可以对自己合法拥有的房子进行处分,而这里的处分自然就
      作为房主可以对自己合法拥有的房子进行处分,而这里的处分自然就包括了出租、出售等等。但要是房子本身尚在租赁期内,此时房主是否可以将房子卖掉呢?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却不太清楚应该如何处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主在租赁期内是否可以卖掉房子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