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房产配偶有继承权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前房产配偶有继承权吗?
  
  ?一、婚前房产配偶有继承权吗?
  
  
  1、婚前房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此房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配偶过世,配偶的另一方属于第一继承人,充分拥有继承权。
  
  2、虽然房子是婚前的,但是丈夫死后该房产就属于遗产,妻子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是可以继承的,除非丈夫生前有遗嘱明确不给妻子。
  
  3、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4、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房屋买卖协议违约情况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合同是我们可能接触到的一种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出现的情况很多,每一种违约情况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那么,房屋买卖协议违约情况有哪些呢?具体该如何处理?我们针对这些问题,给您做了以下分析。 一、房屋买卖协议违约情况有哪些 (一)违约情形一:合同解除 ...


·有的人在租赁了房屋之后,可能会觉得所租的房屋装修的不够好,于
      有的人在租赁了房屋之后,可能会觉得所租的房屋装修的不够好,于是又自己掏钱进行了装修,其实这样是很容易引发房屋租赁装修纠纷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当事人来讲就应该积极的进行处理,那么处理纠纷的过程中有什么原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纠纷中装修投入损失的处理是房地产审判工作中...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


·租房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


·买房贷款要不要担保人办房贷不一定需要担保人
      买房贷款要不要担保人办房贷不一定需要担保人,具体要根据借款人的自身情况来定。当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够或者信用纪录是良好的,那么贷款一般都比较容易获得审批。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够的,或者是信用纪录不好的,首付不足,贷款机构就会要求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对房屋的负债...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
      在涉及到房产的事务上面,当事人最好都签订一份协议书,这样能够保障自身利益,同时日后要是发生纠纷的,也不至于无据可依。那么要是进行房屋的租赁,这个租房合同该如何写呢?我们提供相应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


·安置房过户费用具体有哪些
      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进行征地拆迁的,个别地区的政府就会修建想要的房产来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我们称这样的房产为拆迁安置房。实践中,需要对这样的安置房办理了过户,那么才能真正拥有所有权,而此时安置房过户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安置房过户费用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安置房...


·找中介租房的陷阱
      找中介租房的陷阱1、协议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均为房主通过电话得知的情况,乙方自己与房主联系见面看房。本公司不设专人陪同,免去中间环节带来的不便,开放客户与房主沟通。这看起来似乎很透明,避免了“房托儿”,但实际上房屋中介提供的很可能是虚假信息。“他们最常见的方法是刊登一个价格...


·离婚分割农村部分房屋赔偿怎么进行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法律常识,有些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可能包括现有的以外,还有在部分在农村的房屋也属于婚内财产。一般针对农村这一部分的房产分割,最终还是通过折价的方式进行赔偿的。我国的新婚姻法当中针对,离婚分割农村部分房屋赔偿怎么进行也有规定。 一、离婚分割农村...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如果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可以考虑向银行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如果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可以考虑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不过此时也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申请人都是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而要是不满足规定条件,自然也就不能获得相应的房贷。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又应该如何办理房子贷款抵押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房子...


·北京买房首付多少
      北京使我们的首都,当然在北京生活或者在北京工作的伙伴们的梦想就是能在北京能够有一个自己的窝。我们都知道北京的房子很贵,所以很多上班族就会选择按揭的方式在北京买房,那么今天就为您详解一下,在北京买房首付多少呢?买房所需的条件?以及贷款的方式?希望以下的信息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