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到年龄退休辞退有没有补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到年龄退休辞退有没有补偿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叫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是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而终止了劳动合同,都不符合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因此,用人单位是没有法律责任,也是不会给予经济补偿或是赔偿的,经济赔偿金,失业金这些都是没有的,也是不需要的,因为都是按照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不存在经济赔偿金或者是失业保险金待遇,那么只需要为她正常的办理退休,让这名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享受到一个养老金的待遇就可以了。二、辞退退休返聘人员需要补偿吗?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目前我国现行退休制度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岁,依此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应视为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上限。劳动年龄的法定性表明劳动者劳动年龄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不受劳动者自身实际劳动能力影响。因此劳动者劳动年龄的法定年限届满之日,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辞退已经达到退休条件的员工,属于终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法定情形之一,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并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这属于自动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不符合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
  
  
  


·劳动争议可以分成哪些种类
      劳动争议可以分成哪些种类 一、劳动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另外,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


·工程结算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工程结算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一、工程结算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


·已工作没入职有工资吗?
      新员工在进入新公司工作之后,公司的人事部门应及时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员工在进入公司之后已经开始正常工作,但入职手续却仍未办理。那已工作没入职有工资吗?一起通过以下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一、已工作没入职有工资吗? 已工作没入职,...


·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许多公司为避免承担员工的社保,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损害员工的劳动权益。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辞退员工的,那么这些员工可能就会变成有冤没处诉了。不过,这个时候只要找到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那...


·春节加班几倍工资?怎么算的?
      一、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国家...


·员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大多数劳动者都知道受伤之后去工伤伤残鉴定,就可以获得赔偿以减少损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都能清楚的知道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工伤鉴定的相关内容吧。 一、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


·辞职员工补偿协议怎么写?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辞职员工补偿协议怎么写?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辞职员工补偿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 经甲方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协议如下: 一、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 年 月 日起解除。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


·员工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
      员工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


·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
      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 在企业的工作的过程中,偶尔也会有工人受伤,这就是工伤,工伤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到协商不了的,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工伤受伤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伤问题的时候,如果没有能力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是有严格的条件,必须满足条件才可以...


·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限定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对员工因公受伤的伤情和损失进行司法鉴定的行为,但鉴定结果并不一定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对于存在异议或者不满的可以提出复议申请,但申请复议的时间肯定不是无限期的,因此,关于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期限有必要了解清楚。 一、申请复议的四种情形: 【工伤保险 行政复议】《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