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试用期辞职有工资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 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辞退员工补偿按照税前还是税后补偿?
      辞退员工补偿按照税前还是税后补偿?税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如果经济补偿金按税后给予的话就构成重复征税了,所以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是: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是: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


·员工工伤鉴定九级多少钱?
      伤残鉴定是工伤认定中非常核心的部分,鉴定一共分为十个级别,并且各自有各自的诊断标准。工伤一般就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导致的伤害,最后通过认定,得到相应的赔偿的一个过程。那么在工伤鉴定中员工工伤鉴定九级多少钱? 一、伤残鉴定9级赔偿金额 伤残鉴定9级赔偿一般要...


·未签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吗?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与劳动者协商,达到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满意的的一个结果才能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有的用人单位因为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体系,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程序不是很全,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吗? 一、 未签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


·我国的劳动法是保护相关的劳动中的个人和相关用人单
      我国的劳动法是保护相关的劳动中的个人和相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一类法律,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标准的,用人单位有权进行解除这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农民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农民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通常用人单位需要为在职职工购买五险一金,而这其中就会包括工伤保险,在职工遭受了工伤损害之后,就可以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今不少单位的职工中还是有部分农民工,那农民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民工能享受工伤...


·通常我们认为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就是书面的劳动合同,但
      通常我们认为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就是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有时候恰好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个时候有的人就会想到工资流水清单。那么工资流水清单能否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资流水清单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吗 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


·哈尔滨工伤认定指南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因为各种原因,在工作过程中或许会出现工伤,一旦出现工伤可以依据工伤轻重获得一定保险金额和赔偿,这也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权益。因此哈尔滨制定了相关规则,感兴趣的可以看看以下哈尔滨工伤认定指南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认定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


·江苏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展开相关工伤鉴定的工作的时候,也是紧紧围绕我国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的。当然在全国各地,工伤伤残等级赔偿的标准也是一样的。在江苏省申请工伤鉴定的有部分职工,可能对于江苏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是比较模糊的,下面您就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


·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该做什么?
      身体的健康是工作的本钱,除了日常的头疼脑热会影响我们的工作以外,有可能也会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或其他原因而受工伤,对于工伤而言,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工商鉴定结果对劳动者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该做什么,详见如下说明: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的流程...


·拘役退休视为缴费能算工龄吗
      拘役退休视为缴费能算工龄吗?判处拘役服刑期间是不能计算工龄的,而且未达到退休年龄被判处拘役的,在服刑期间没有办法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