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定义夫妻共同财产2023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何定义夫妻共同财产2023
  
  一、如何定义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严格来说,夫妻共同财产还包含夫妻共同债务,只不过财产是要分割的,而债务是要分担的。关于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单方债务,这得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只要是一方所欠,且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另一方又不知情或知情而不同意,那么这个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可以不用分担。
  
  


·夫妻离婚后能否再告一方重婚罪?
      一、夫妻离婚后能否再告一方重婚罪?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


·社会抚养费可以罚一方而不罚另一方吗?
      计划生育长期以来是我国的一大国策,直到近几年我国的生育政策才逐渐放开。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违反规定超生的,是需要缴纳罚款的。社会抚养费的缴纳需要按照法定方式在法定地点缴纳。那么,社会抚养费可以罚一方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


·对方起诉离婚我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对方起诉离婚我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对方起诉离婚我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录其开户行,无论对方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请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


·离婚小孩抚养费包括什么?
      都知道,我们中国自从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之后,无论是自由恋爱,分手还是结婚离婚都相对以前来说更常见了,封建时期,一般都是由自己的父母包办自己的婚姻,特别是女性,在封建时期基本是没有话语权的,那么离婚小孩抚养费包括什么?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包括什么?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抚养...


·代理人陈述离婚案代理词例文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十分常见,很多夫妻未考虑好婚姻问题且尚未了解对方就与其结婚,导致婚姻破裂,最终走上法庭,分割财产。判决结果生成后,却反悔离婚或为证明婚姻尚未破裂进行上诉。开庭时无暇顾及庭审,选择由代理人或代理律师代为申诉。以下案例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用代理人陈述离婚案代理词的情况: 不同意...


·离婚到法院起诉的流程怎么走
      离婚到法院起诉的流程怎么走 一、离婚到法院起诉的流程怎么走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


·离婚怎么保护自己的财产
      离婚怎么保护自己的财产 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这次婚姻法的修改(以下简称200...


·老年人离婚财产都归子女吗?
      老年人离婚财产都归子女吗?和子女没有任何关系。离婚财产由夫妻双方掌握。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


·协议离婚不成功该怎么办
      相比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具有简单、快捷的特点,这也是很多离婚夫妻的首选离婚方式。但现实中并不是当事人想要协议离婚就一定可以的。若出现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怎么办才好呢?各位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不成功该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条件是: ...


·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书怎么收费
      一、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书怎么收费写文书一般是100-1000,但是离婚协议书是要公示才生效的文书,也就是说即使找律师写好了,签字了,如没有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就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何确定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财产中具体包括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与夫妻一方所有财产。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当然在需要进行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实际的处理也是不同的。那您知道这个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