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肇事起诉前财产保全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肇事起诉前财产保全范围是什么?肇事起诉前财产保全范围仅仅是限于请求的范围。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二、适用条件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案件工作规则》第十条规定“诉前保全申请人在15日内不起诉的,承办人应及时依法裁定解除保全,并将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和有关单位”。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在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争端的时候,可以提起诉讼保全。但是这种诉讼保全是需要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的,比如说保全的财产范围仅仅限于诉讼请求范围。
  
  
  


·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有哪些?(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


·诉讼保全金额高于诉讼标的金额可以吗
      诉讼保全金额高于诉讼标的金额可以吗 一、诉讼保全金额高于诉讼标的金额可以吗 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范围是不可以,并且财产保全的申请需要由当事人提出。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弥补...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的材料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2...


·诉前财产保全案外人确权诉讼诉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诉的目的和内容不同,把诉讼分为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没有“确权诉讼”的概念。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特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独创了“确权诉讼”这一概念。确权诉讼简单的讲就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所主张的权利进行确认的诉讼。它具有确认...


·处理案外人诉前财产保全异议提出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处理案外人诉前财产保全异议提出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法院受理案外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


·诉讼中财产保全期限是多长时间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


·诉前财产保全有保险法院不受理的吗
      诉前财产保全有保险法院不受理的吗?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不会因为有保险而不受理,不受理的情形主要是以下几种:一是取决于案子本身的必要性(即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必要);二是法院支持不支持;三是有是非争议的资产;四是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二、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


·诉前财产保全后法院调解的如何处理?
      诉前财产保全后法院调解的如何处理?保全后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的,可以申请解除保全措施,保全的目的就是为执行判决、调解协议。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


·民事诉讼保全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保全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


·诉前财产保全手续办理是怎样的
      诉前财产保全手续办理是怎样的 一、诉前财产保全手续办理是怎样的 1、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


·行政案件证据保全期限?
      在现实生活中,有时我们可能会收到别人侵犯,而能作为被侵犯的证据可能极其容易被毁灭或者不容易保存,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对于我们个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便极其不利,因此,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一、证据保全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证据保全的概念,证据保全首先是一种司法机关保护证据的手段,当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