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会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会怎么处理?发现夫妻双方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时债权人可以同时向男女双方讨债,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该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履行阶段可以履行双方的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二、遇到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执行的怎么办?(一) 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对于执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原因复杂,有的是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但对法律知识理解片面;有的是听信“行家”的指点;有的是目睹身边有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成功的实例而效仿等等。所以执行人员应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部分被执行人通过执行人员的思想工作,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对于少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执行人员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二)迳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对于为逃避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无债务的一方,人民法院可否对其转移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问题。(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这类案件虽然履行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明显不合理,有财产一方不承担债务,而无财产方却承担全部债务。此类案件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确定被执行人与财产证照持有者共同偿还债务。有些夫妻双方在与第三方建立债务关系之后,会因为不想履行债务的偿还责任而选择利用离婚的方式,将大部分的共同财产分割给夫妻一方。在现实生活之中,采取此种办法来逃避债务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债权在发现自己的权益因为债务人离婚而受到影响时,可以同时向男女双方讨债。
  
  
  


·夫妻离婚什么叫双方抚养权
      夫妻离婚什么叫双方抚养权?双方抚养权就是轮流照顾孩子,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根据...


·离婚财产200万元律师费大概是多少?
      男女双方准备离婚时,如果不能好好的协商解决,就只要走离婚诉讼这个程序了。对于原告而言,为了争取更大的利益,往往要聘请一位专业律师,来代理离婚案件。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在离婚财产分割上,那么,离婚财产200万元律师费大概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简单讲一讲。一、离婚财产200...


·诉讼离婚多少钱 离婚请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
      虽然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但无论是哪一种此时都是需要达到了规定的条件之后,夫妻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其中也会涉及到一些费用的支付,其中诉讼离婚的费用要高于协议离婚,那到底诉讼离婚多少钱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


·离婚了一方不出抚养费吗?
      离婚了一方不出抚养费吗需要支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


·领了证多久才是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
      领了证多久才是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结婚了,所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二、怎么处理离婚夫妻的共同...


·什么情况下形成事实婚姻
      什么情况下形成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


·什么情况会被判无效婚姻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


·监护人怎样才能不付抚养费?
      一、监护人怎样才能不付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


·一、婚前遗嘱财产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遗嘱财产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一方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照顾女方特殊的生理情况,在下列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怀孕期间;(二)分娩后1年之内;(三)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如果在这段期间内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虽然是由男方提出,但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的,不受上述特殊期间的约束。 二、离婚...


·上诉离婚多长时间会自动离婚?
      上诉离婚多长时间会自动离婚?一般是法院作出判决生郊起会自动离婚,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如果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想要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是否离婚。离婚判决可以上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