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不仅仅只是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那么简单,其中会牵涉到许多比较敏感的问题,财产怎么分割就是其中的一个。夫妻协议离婚的,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请求法院判决。那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是按什么原则来分割财产的呢?首先第一点,夫妻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有平等承担的义务。因此,男女平等原则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第一个原则。第二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遵循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来分割。在这里呢简单讲一下为什么有这样的原则,受我们中国传统观念以及习惯上的影响,女方呢,平时要照顾家庭、子女、老人,对于家庭付出较多,同时从生理上来说,女性较男性来说是弱势的,离婚后女性在找工作等方面也较男性来说要弱一些,所以呢,在分割财产时可以照顾下女方。当然,有子女的,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第三个原则,应当以有利生活为原则。什么意思呢?这个原则主要运用于分割生产资料方面,夫妻双方哪一方能最好的发挥该生产资料的作用、价值,该生产资料对哪一方会更有利,就分给哪一方,本着公平原则,分得的一方要以该生产资料实际价值补偿给另一方。第四、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那些属于国家和集体,或者是他人所有的财产,不能笼统的当做共同财产来分割,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最后,应当明确一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时,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于生活中用掉的或者弄坏的,另一方是不用补偿的。
  
  
  


·母亲未抚养费是否违反有关的规定
      母亲未抚养费是否违反有关的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是必须要给抚养费的。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


·一、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到底怎么算?
      一、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到底怎么算?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文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文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离婚时遗漏的共同财产;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于____年____月____...


·对于国家机关,监视居住由哪里执行?
      对于国家机关,监视居住由哪里执行? 一、对于国家机关,监视居住由哪里执行?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2、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只办酒席不领证算结婚吗
      在一些偏远的山区或农村地区,人们的思想还比较保守,多数人都是不清楚最新的法律规定的。在结婚方面保留着以往的传统,双方仅仅只是办了酒席。从法律角度分析,男女只办酒席不领证的算结婚吗?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只办酒席不领证算结婚吗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


·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
      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 一、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 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一)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


·犯罪分子重婚分男女吗?
      犯罪分子重婚分男女吗?重婚罪是不分男女的,只要犯罪事实成立就需要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刑法不仅处罚有配偶的一方,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话,那么也是构成...


·《婚姻法司法解释五》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五》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没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五》,婚姻法解释就只有三部。婚姻法的颁发旨在调节家庭之间的矛盾,为了使得更多的人能够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社会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是如何规定的呢?若违法了额此部法律规定,会受...


·新婚姻法从哪年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
      新婚姻法从哪年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


·怀孕了离婚男方要赔偿吗?
      怀孕了离婚男方要赔偿吗?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女方怀孕后,男方提出离婚是受限制的,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是由于男方存在过错行为造成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