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应当及时的请律师介入,维护自身权益。律师有会见的权利的,可以了解案情,帮助当事人辩护。批捕了即通过初步的司法审查具罪了,等待起诉和法院的审判了。
  
  1、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获准得看他的犯罪性质、程度和本人的客观条件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
  
  2、现在你要作的是劝其认罪服法,积极态度悔过改罪,争取有一个好的认罪态度。同时积极赔偿受害方获得谅解,让其放弃追究。
  
  3、请一个刑事律师,介入案情,就事实、程序、适用法律及栽量刑的准确性找到漏点,特别是从轻情节、罪责罚相统一上为被告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之后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是属于犯罪。具体的情况是应当根据法院的审理来作出判决的。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被批准逮捕之后,最好要委托律师,毕竟专业人士可以提供帮助。
  
  


·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在了解了以上情况后,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看守所)。 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例如:如果一个案件由南京市的鼓...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生活中,关于侵犯人身权利方面的犯罪,我们经常看到的就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这些了。针对这些犯罪,我国是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同时也有一些司法解释。那么这其中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


·构成强奸罪赔偿受害者多少钱?
      构成强奸罪赔偿受害者多少钱? 一、强奸罪赔偿受害者多少钱? 没有标准,看嫌疑人经济条件和受害人接受程度。犯强奸罪的,一般情况下,最少要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有自首、从犯、未成年人等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也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案件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


·倒卖成品油增值税判刑吗
      倒卖成品油增值税判刑吗?倒卖成品油增值税的行为肯定会被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多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十年,依据刑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或者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追诉的时效最长是经过十年。依据刑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起点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最低处三...


·新刑法盗窃罪量刑的标准
      盗窃罪就是指非法侵占别人的财物,偷盗这是犯罪行为。在古代,侠义之士会劫富济贫,这是一种善举,但是在现代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的盗窃都是犯罪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在现代盗窃方式变的多种多样,我们应该了解一下新刑法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哪些犯罪行为属于盗窃? 一、新刑法盗窃罪量刑...


·缓刑担保人责任有哪些规定
      在一般的社会公民眼中,法律似乎是那样的严格、说一不二,并且又有些冷酷无情。但是法律却不仅仅是对公民行为的约束和对犯罪的制裁,有很多的法律条文都本着人道主义的出发点,对于犯罪行为并不是那么恶劣,社会影响不那么严重,因不可抗力而进行被动犯罪,对案件侦破有立功表现并认真悔改的犯罪嫌疑人...


·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
      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2、两者的所适用的条件不同 《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罚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生活当中的一些犯罪活动,司法建设当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对犯罪活动的量刑问题。可以说,量刑是法院针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实践的最关键的一步。在进行量刑的时候,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针对量刑的问题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


·遗失物能否盗窃,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中,人们会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导致自己的东西遗忘在某个地方。这时候这个物件就成为了遗失物。往往人们看见有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时都会容易产生贪恋占为己有,那么问题来了,遗失物能否盗窃,也许您对遗失物的法律认识不多,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您可以作为参考。 一、遗失物能否盗窃...


·涂改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涂改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一、涂改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