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一、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是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方面的责任。
  
  1、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 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 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以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8)其他侵犯 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2、行政责任
  
  《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3、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几种
  
  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发现自己的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侵权纠纷。
  
  1、调解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能予以强制执行。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调解协议执行的,调解协议即失去效力,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2、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著作权的仲裁由著作权仲裁机构进行,主要适用于对著作权合同纠纷的解决,而且在著作权合同中必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能进行仲裁。著作权仲裁机关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诉讼
  
  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方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当事人之间调解不成以及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执行仲裁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当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时效期间的起算日从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著作权纠纷发生之后,著作权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来维护著作权,若是受害者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受理纠纷案件后,审理纠纷的过程之中,若是发现侵权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行政法律规范的,一般会责任被告支付相应的罚款。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期限有多长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期限有多长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


·未注册商标品牌如何维权?
      未注册商标品牌如何维权?方法一,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方法二,若商标已经注册完成,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被抢注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方法三,走司法途径,依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就抢注行...


·专利产品侵权判定方法有什么?
      专利产品侵权判定方法有什么? 现在发明专利是需要去专利网站申请专利编号的,也就是说申请之后这项专利就在您的名下,您对其有所有权,然而专利侵权的案件也时常又发生,就是侵犯别人的专利发明,那么专利产品侵权判定方法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是如何而介绍的,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专利产品侵权判...


·专利权人变更费用要给多少
      专利权人变更费用要给多少 一、专利权人变更费用要给多少 专利权人变更费用要给多少钱。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一个月内未缴纳视为撤回申请。 二、专利权人变更的基本程序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


·发明物的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权吗
      发明物的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权吗 一、发明物的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权吗? 专利申请权不是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区别是: 一)本质不同 专利权: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申请权: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


·商标续展最少7年的保护期吗
      商标续展最少7年的保护期吗?商标续展后的保护期不是7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一般情况下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


·法律规定证明商标都有哪些
      证明商标都有哪些证明商标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原产地证明商标,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是一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另一类是品质证明商标,是证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二、证明商标的特征有哪些?(1)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


·专利权的主要客体是什么?
      专利权的主要客体是什么? 一、专利权的主要客体是什么? 专利权客体是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属技术范畴的概念,但作为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则是一个法律范畴的概念,因而专利权的客体除具有发明创造特征外还必须具有适法性。 (1)它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创造,属于技术范...


·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不能够完全的归属于知识产权当中,因为本身软件著作权是属于具备着自动保护的资格的,著作权不需要经过别人的确认但是仍然需要到当地的有关部门对著作权进行登记。而著作权登记当然也不是免费向您开放的,所以我们在登记著作权的时候就需要提前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