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个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另一个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二、著作权侵权怎么处理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但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则不可以强行调解。调解的目的在于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但调解协议没有法律执行力,只要一方反悔,则调解协议就失去效力。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3、仲裁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往往仅限于合同纠纷,而且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的仲裁条款。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的,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促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仲裁作出的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著作权侵权,一般认为属于民事侵权,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符合刑事侵权条件的,行为人也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民事侵权可以通过协商,和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如果还是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软件著作权转让准备材料都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转让准备材料都有哪些1、申请人要写的一份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需要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就按要求填写完整。这里需要注意地是,申请人签章的时候需要是原件,并且要与申请人名称一致。2、双方订立的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这里需要注意地是,转让合同中要明确转让的软件...


·出现商标侵权到哪里投诉
      商标侵权到哪里投诉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什么?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转让合同生效的那一天开启进行一个时间的计算,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


·绘本分享算侵犯版权吗,怎么判断
      绘本分享算侵犯版权吗,怎么判断 知识财富是无价的,该如何保护我们的知识财富呢。对于著作权你又了解多少,知道如何保护你的著作权吗!那么绘本分享算侵犯版权吗,这里的侵犯版权即侵犯著作权,对于这个问题该如何判断呢。下面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绘本分享算侵犯版权吗? 根据分享时的...


·如何预防抢注注册商标?
      如何预防抢注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实用新型专利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但即使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其实我国对专利的保护也是有期限限制的,并不会一直保护下去。此时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实际提供的保护期限不一样。那一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有多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实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不是接触软件的人可能并不了解什么是软件,软件的开发需要创新思想所以对于软件开发者是不容易的,一个好的软件需要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才不会被人盗取了软件的开发权,所以办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效期是多久?您一起老关注一下。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多少年呀?软件著作...


·商标权在先使用权如何构成
      商标权在先使用权如何构成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合理使用、在先使用等等,这些就可以说是商标侵权的抗辩。针对其中的在先使用是日常中比较常见的,那么商标权在先使用权是如何构成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在他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有使用的事实 这是对使用人...


·根据法律规定教科书的著作权归谁?
      根据法律规定教科书的著作权归谁?根据法律规定教科书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拥有。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出版社(即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时,应与作者(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约定...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很多时候,由于发生了法定事由,就会导致商标权人的商标权终止。而对于商标权人来讲,如果能够事先了解一点关于商标权终止的理由内容,那么就有可能避免发生商标权终止的情况。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 一、注销 注销,是指商标局因商标权人...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国家发明专利包括什么? 1、产品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制造品,如机器、设备以及各种用品材料,如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