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不还还要跑路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欠钱不还还要跑路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还要跑路怎么办?
  
  1、欠债不还跑路,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债权人也可以起诉,然后申请执行欠款人的财产。
  
  2、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刑罚。
  
  3、责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二、借条书写时要注意哪些禁忌?
  
  1、忌空白过失
  
  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如有的持条人事后在空白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损。
  
  2、忌大、小写不清
  
  写借条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大小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此而引发纠纷。如有的小写借款金额10000、00元,可能由于笔误会多添个零或小数点位置点错,写成100000、00元,小写金额后再写大写,则一般不会出现此类低级错误。
  
  3、忌不写日期
  
  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4、忌用易褪色的墨水书写
  
  借条不宜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如用此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有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麻烦。如有的案件纠纷中出现,写借款金额时,借款人谎称笔故障,换用褪色的笔书写,致使事后借款金额部分因字迹褪色无法辩论。
  
  5、忌不认真核对
  
  借条写好后要反复核对,在找别人代写或由对方代写后,对字据要字字斟酌,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签字盖章,以免后悔。
  
  6、忌内容表达不清
  
  借条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借给”写成“借”等等,都极容易颠倒,是非难辨。
  
  7、忌名字不全
  
  借条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这对持条人来说要注意,可能会给写条人留下赖帐的把柄。
  
  8、忌使用同音同义字
  
  写姓名不要用同音同义字、多义字代替,否则也是容易发生责任不清的纠纷。
  
  9、忌印章不规范
  
  借条由他人代笔书写或代签名,而且只在借条上面按一个手印,如发生纠纷时很难认定责任。
  
  10、忌还款时不索回借条
  
  还款时,对方如一时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只要已经收集齐全对方欠钱了的证据,那么就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以及起诉等方式来处理此债务纠纷了。对于那些欠款不还,在债权人催还债务之后,还想跑路的,此时有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法院最后审理,不仅会要求还钱,还有可能会被判处刑事责任。
  
  


·中国公司债券市场的监管机构的监督体系有哪些?
      中国公司债券市场的监管机构的监督体系有哪些?中国公司债券市场的监管机构的监督体系有哪些? 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登记结算等方面的业务或行为,由证监会实施行政监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行行业自律组织事后备案和负面清...


·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
      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 (一)已确定分配方案的公司利润是原股东的债权标的而非公司净资产 公司的税后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时期经营的财务成果,根据《公司法》第35条、167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债权债务请律师多少
      债权债务请律师多少钱,其他案件怎么收费的? 一、请债权债务律师需要多少钱 1、按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


·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大部分人都知道在进行债务转让的时候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这关系到偿债能力的问题。而在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虽然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那么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吗?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


·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
      有时企业或者单个想要通过融资或者借贷的方式获得投资资金,有时向朋友或者同事等借贷,但是也有不会少犯罪分子通过借贷的手段来到达非法集资的目的,甚至在借贷时也打下了相应的欠条,很多人这时就会分不清正常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差别了,那么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


·个人贷款离婚后怎么算 ?
      个人贷款离婚后怎么算 ?一、个人贷款离婚后怎么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方式之一,就是转移自己的财产。那么,作为债权人,如果债务人转移了财产,作为债权人该如何处理呢?事实上,对这种情况,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去法院诉讼才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而诉讼就要涉及到时效的问题了,那债权诉讼的时效究竟是多久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 一、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的不良影响 如果存单质押贷款到期,贷款机构会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并且记录你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征信。个人不良征信有什么影响呢? 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有两大负面影响,一是对借款人今后贷款有影响,一是对借款人的信用活动有影响。 信用...


·人死后债务应当怎么处理?
      人死后债务应当怎么处理?人死后债务可能需要由死者的配偶来还,也可能需要由死者的继承人来还。具体的债务偿还情形如下:1、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债的保全措施具体有哪些?
      债的保全对于债权人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债的保全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一般来说债的保全的措施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确定的,也就是说当需要发生债的保全的时候是需要相关的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相关的权利的,那么债的保全措施具体有哪些? 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 一为...


·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要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要怎么处理 搜集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情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查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支持债权人诉讼请求。 因此关键是在诉讼之前,收集中止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