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定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违约情况下的解除
  
  违约情况下合同的解除,实际上也是约定解除,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即可以解除合同。
  
  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但鉴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的长期性,在此过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无法预料情势变更,为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酌情有必要对其解除合同请求予以支持。
  
  


·商品房产权60年期限吗
      商品房产权60年期限吗?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而每一个人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所规定的,一般情况下住宅的使用产权要比其他土地使用性质的要长,很多人对于商品房产权期限不是很清楚,那商品房产权60年期限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什么是房屋产...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但是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3、法院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


·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对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夫妻共有的最主要的财产了,所以当夫妻双方涉及到离婚的问题时,双方都会要求分割房产,并且都希望能够多分,由此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那么究竟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按照房产的性质,主...


·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
      一般来讲一个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人,但要是在合伙买房的情况下,那么就可能出现多个房屋所有人的情况,此时我们称之为共有人。而在现实中,房屋共有人是可以增加的。不过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晓得了。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 按照目前法律法...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安置房。这个词当然不是凭空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安置房。这个词当然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是根据我国的征地活动对拆迁户的房屋补偿而确定的一个名词。那么,既然提到房子,就有一些必须要看清楚和认识的问题。其中一个令我们比较上心的就是,安置房有没有三证?安置房的主要安置对象是被拆迁户。安置房是因为土地被开...


·婚前买房是否需要公证
      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房产的法律行为、事实必须办理公证。为此,不少都想要知道未婚夫妻婚前买房是不是也是如此。那么,婚前买房是否需要公证呢?我们为你做解答。 一、婚前买房是否需要公证 在实践中,以下婚前房产没有必要去作公证: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更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及流程
      情投意合的恋人终于走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结婚需要选择婚房。那么婚房署名及房产分配情况是怎样的?对于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来说,这是一个不好意思开口但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哪些加名情况婚房产权属于个人哪些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面临财产分割,不同的婚房署名情况所面临的房屋产权分割...


·购房付款违约金是多少?
      购房付款违约金是多少?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怎么承担房屋共有部分的费用
      怎么承担房屋共有部分的费用 对房屋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养护、维修,带来了费用业主如何负担的问题。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依下列原则处理:(一)共有房屋主体结构中的基础、柱、粱、墙的修缮,由...


·农村违章建房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您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违章建房。政府将依法对您的违章建房进行拆除,您是否知道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迁的程序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让您在违章建房拆除中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