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父母子女证明的方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继父母子女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有时候会涉及到财产继承的关系。根据婚姻法规定,继父母子女之间如果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则可以等同于亲生关系。那么继父母子女证明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一、如何证明继父母子女关系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必须有证据证明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时,继子女未成年对于这一事实,需要用再婚夫妻的结婚证,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来证明。2、需要证明对继子女有抚养事实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有可以形成抚养关系的抚养事实,前提是生父或生母对子女有直接抚养权,以及继母或继父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但有一点例外,就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继子女,如果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虽然跟随有直接抚养权的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共同生活,也不宜认定继父母对继子女有能形成抚养关系的抚养事实。对于这一事实,需要有双方的财物往来证据,邻居的证人证言,继子女的日记本等一切能够证明的证据。3、需要有证据证明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另外,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抚养、教育的时间可以考虑得短些;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但由于继父母与亲生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而继父母又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则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时间应考虑长些。对于这一事实,再婚夫妻的婚姻存续长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联系等证据可以来证据。二、继父母子女关系的类型1、名分型即生父(母)与继母(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也没有对继父或继母尽赡养义务。此类继父母子女关系为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继父或继母对未成年继子女的抚育义务,是否抚育应以自愿为前提。2、共同生活型即生父(母)与继母(父)再婚时,继子女尚未成年,他们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此类继子女与生父母、继父母之间形成双重权利义务关系。未成年继子女可以同时接受生父母与继父或继母对其的抚育,将来成年后还要履行赡养生父母、继父或继母的义务,并可以继承生父母、继父或继母的遗产。3、收养型即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已正式收养该继子女为其养子女。同时,该子女与共同生活的生母(父)一方仍为直系血亲关系,而与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一方的权利义务随之消灭。由于我国法律对继父母子女关系缺乏具体规定,使得继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得到合理调整,容易引发一系列法律、社会和伦理问题。因此,继父母子女的证明方式尤为重要。
  
  
  


·重婚罪归公安机关管辖吗
      一、重婚罪归公安机关管辖吗 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 1、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进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 2、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


·赔偿请求人向谁申请国家赔偿请求?
      国家赔偿,顾名思义就是因为国家某些制度上的纰漏,使得无辜的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受害人因此向国家索要的赔偿。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可以申请的国家赔偿金额有所不同。不少人存在着这样一个疑问,赔偿请求人向谁申请国家赔偿请求?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申请国家赔偿的相关程序。 1、赔偿请...


·法律规定家长打孩子是否违法
      家长打孩子是否违法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由于中国传统 “棍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等观念的影响,经常会有打骂孩子的情况发生。事实上,父母为孩子所做的一切,无论是否自觉、是否自愿,无论能否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在客观上都对孩子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关系到未成年人...


·在离婚案中,当事人可以在公安局立案后撤销吗?
      在离婚案中,当事人可以在公安局立案后撤销吗? 一、离婚案件可以立案后撤销吗 如果是民事案件,在法院立案后,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由法院审查后,下达民事裁定书,允许撤诉。例如“离婚”案件:由于我同被告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特向法院申请撤诉,请批准。撤诉,是指在人...


·去哪做婚前财产公证
      去哪做婚前财产公证 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二、最应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几类人: 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前都有自己的积蓄,有的还会有房屋、汽车等价值较高的资产。为了保持经济上的合理平等,以及防止婚姻破裂而产生经济纠纷,双方或一方婚前财产较大的再婚家庭应当做婚前财产公证。...


·婚内出轨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首先,因为婚内出轨起诉离婚,法院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那么将会判决准予离婚。   并且,有以下情形的,法院会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侦查阶段羁押民事起诉离婚会在哪里开庭?
      侦查阶段羁押民事起诉离婚会在哪里开庭? 一、侦查阶段羁押民事起诉离婚会在哪里开庭? 起诉离婚,对方由于犯罪,处于侦查阶段,zhi可以让法院直接将传票送达到回看守所开庭。写起诉状答、带身份证到人民法院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


·属于重婚的行为都有哪些
      虽然我国一直在严厉的打击重婚行为,但现实生活中,仍有大量的人在实施重婚行为。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属于重婚的行为都有哪些呢?若要证明对方重婚,就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此时又该如何收集重婚的证据?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属于重婚的行为都有哪些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


·女方的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的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 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


·云南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国一直实行着计划生育的政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使社会更加稳定的发展,但是有些家庭却不断的非法生育,这样就产生了社会的负担从而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了,但是各地的缴纳标准都不一样,云南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这就和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云南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