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必备条款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必备条款是什么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必备条款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房屋基本情况、付款方式、履行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价款及支付方式;
  
  4、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
  
  5、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
  
  6、面积差异的处理;
  
  7、产权登记的约定;
  
  8、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三、损失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为了保证房屋抵押的效力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主合同及抵押...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大家来说,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几乎是一生当中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您来说,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几乎是一生当中最重要的。所以您在购买的房子以后肯定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房屋的质量问题,并且现如今其实对于建筑方和企业单位来说,对房屋的建筑质量也是非常关注的。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房屋质量保修书要怎么写? 房屋质量保修书要怎么写?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将自己名下房屋赠与子女或他人时,另一方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否支持?
      由于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急于离婚的一方可能会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作出一定的让步。这类离婚协议中双方主要义务表现为,受赠人配合赠与人办理协议离婚,受赠人向第三人交付房屋。在相对方已经按约定与赠与人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


·刚买的房子不想要了可以申请解除买卖合同吗
      刚买的房子不想要了可以申请解除买卖合同吗?一般是不可以的,无故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法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发现房屋主体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拒收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


·男女同居期间买的房算谁的?
      男女同居期间买的房算谁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期间的房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由双方共同共有;否则由一方所有。同居是指非取得结婚证而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既然不是法定夫妻,就无从谈起共同财产。在此期间购置有权属的财产,产权人姓名决定产权归属。因为房屋价值高,对...


·预售的商品房该如何转让
      预售的商品房该如何转让 一、预售的商品房该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


·购买农村房屋的风险是什么
      鉴于农村房屋的价格要远低于城市的房屋,且农村的居住环境也比较好,同时,有时还会遇到拆迁的“好事”,所以,不少人都会不顾风险而选择购买农村房屋。那在我国,购买农村房屋的风险是什么呢?现在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农村房屋的风险是什么 我国目前的法规和政策是不允许农民房...


·婚后过户的房子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过户的房子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很多人认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之后,就算自己购买了商品房,但其实并不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只有在双方实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才能算是买了商品房。而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买了商品房后反悔的情况,此时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


·怎么确定打房产官司的起诉法院
      现实中,因为房产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比较多,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也是会选择向法院起诉的。不过此时就需要先确定打房产官司的起诉法院。而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也有一些事项要注意。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这两方面的问题吧, 一、怎么确定打房产官司的起诉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


·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是什么? ?1、房产公证分为房产继承公证,房产遗嘱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所以,房产继承也是需要进行公证的。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按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房屋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2、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