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直系亲属继承公证需要多少费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直系亲属继承公证需要多少费用?直系亲属继承公证的费用是按照继承人的受益额确定的。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1、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3、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4、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二、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三)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四)全体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该证明材料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其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出具,证明须详细列出全体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住址、工作单位及他们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在证明上注明其在何时、何地死亡,生前住址,并提供死亡证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不必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证明;(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申明书;(六)继承人中有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七)依法可取得死者遗产的其他公民,应提交其对死者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证明;(八)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九)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证明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写明其是否愿意继承该遗产;(十一)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关于遗产继承,并不是只有直系亲属才能继承遗产的,因为配偶也有权利分割遗产。其实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继承,没有必要专门到公证机构凭借公证书证明本人的继承权,如果是遗嘱继承的,遗嘱就能证明本人是有继承权的。
  
  
  


·法定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法定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①份额均等原则。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


·什么条件的养子有继承权
      正常的条件下养子具有继承权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订立哪类遗嘱需要见证人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
      订立哪类遗嘱需要见证人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又是“要式法律行为”,因而必须严格符合法定形式,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根据不同形式的遗嘱来看是否需要见证人:(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


·一、继子女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吗?
      一、继子女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吗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


·一般丈夫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
      婚姻关系中,可能还因为一些意外导致丈夫去世,这种情况下处理要尽快处理后事外,就是对丈夫遗产继承的问题。此时如果不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就需要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那一般丈夫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 ?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哪些区别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


·一、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时效是多久?
      一、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时效是多久?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只能自行协商处理。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


·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


·一、遗产具有哪些?
      一、遗产具有哪些特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这一定义,遗产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遗产具有范围上的限定性。遗产是死亡自然人的个人财产,他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2、遗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具有时间的特定性。遗产是自然人死...


·一、不赡养老人就没有遗产继承权吗?
      一、不赡养老人就没有遗产继承权吗? 不赡养老人还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关于赡养老人和继承权的具体规定如下: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


·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第二继承人都?
      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第二继承人都有哪些 一、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第二继承人都有哪些 (一)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须注意: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