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知识产权诉讼最高赔偿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补偿性赔偿是指侵权人所承担的赔偿范围,以填补侵权人造成权利人的损害或所失利益为限。惩罚性赔偿是指为惩罚或阻吓严重或恶意的侵权人或阻吓未来其他具有相似行为的侵权人而进行的损害赔偿,是一种给付权利人超过其实际损失的一种金钱补偿。前者侧重从为权利人提供救济的角度考察损害赔偿的功能,后者则是从对侵权人制裁及对侵权行为扼制的角度考察损害赔偿的功能。就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惩罚性赔偿,许多国家尤其是普通法国家均认可,但欧洲一些发达国家及多数国家则采取弥补受害人损失的补偿原则。在我国,由于知识产权经济处于蓬勃发展阶段,知识产权蕴含着巨大价值,知识产权相对于传统物权又具有无形、可复制的特性,因此,知识产权易成为他人侵犯的对象,市场上假冒知识产权、盗版现象等也较为严重,因此,主张惩罚原则的观点似乎理由更充分一些。首先,侵权损害赔偿主要目的在于使受害人的损害获得实质、完整的弥补,不在于惩罚,补偿应当是赔偿损失的基本功能。其次,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侵权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中,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民事责任。对于故意侵权等情形,除了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可追究侵权人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例如《著作权法》以侵权人的主观心理态度作为区别标志之一,将著作权侵权行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侵权人只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侵权行为,另一类是侵权人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的故意侵权行为。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在《刑法》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中也有明确规定,根据侵权情节及数额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定罪量刑。即使在民事诉讼中,对于严重的侵权行为也可通过罚款、收缴等民事制裁的具体形式进行,因此,我国法律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进行惩罚的机制是比较完备的。最后,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议第45条的规定:对已知或有充分理由应知自己从事之活动系侵权的侵权人,司法当局应有权责令其向权利人支付足以弥补因侵犯知识产权而给权利人造成之损失的损害赔偿费,可见TRIPS协议采取的也是补偿性赔偿原则,我国实行补偿性赔偿原则是符合TRIPS协议的最低保护要求的。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应考虑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不宜制订过高的标准和要求。综合以上的论述,可以得出在我国现阶段,补偿性赔偿原则仍是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首要原则,在审判实践中要好好地把握与运用。如混淆惩罚性赔偿与补偿性赔偿的界限,就会造成审判人员对赔偿金的计算主观随意性大,有失客观和公平,受害人获得不应有的收益。
  
  
  


·商标续展时间一般是多久?
      商标续展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二)变更和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三)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在地区有关,因为变更续展处的审查员按地区管辖。(四)转让、续展、变更等成功后会发给核准转让证明、核准续展证明或通知书,变更合格通知书,不发新...


·商标买卖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商标买卖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商标具有财产价值,可以为商标权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效益,所以,商标是可以买卖的,也就是商标交易。当然商标买卖不像普通商品买卖,商标买卖需要一系列手续。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商标买卖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买卖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商标局核准...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后,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而此时就要宣告专利无效。那么实践中,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都有哪些呢?而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


·证明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证明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 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二、 申请证明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 该组织...


·超过五年商标不能提无效属于合法的吗?
      超过五年商标不能提无效属于合法的吗?抢注商标超过五年基本是不能抢回来的。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关于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都有哪些
      关于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都有哪些我国《专利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


·注册商标证过期后算侵权吗?
      注册商标证过期后算侵权吗? 一、注册商标证过期后算侵权吗? 不算的;但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侵权人通...


·著作权取得的基本方式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人们的素质越来越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权益。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成为与时俱进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制度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现在关于知识产权及著作权保护,成为当今各个国家十分关注的问题。著作权其实也就是复制权,因为过去印刷术不够普及,所以当时的社会的人们...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具体是什么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具体是什么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


·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如何处理?
      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如何处理?著作权与商标权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受不同法律的保护以及约束。但在某些情况下,著作权与商标权会产生权利冲突,这时候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十分必要.那么,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如何处理?在下文中将进行相关介绍。 一、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


·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
      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专利诉讼费什么时间给? 一、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 专利诉讼费的计算方式参用民事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专利诉讼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