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手续根据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不同种类及数额或者其所质押担保的范围或者其他内容进行变更,是在产品质押的双方当事人的允许之下进行的。而对以上内容进行变更的,其所当事人需要在其做出变更决定的所在之日起七日内来办理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和其他相关的文件更改或变迁则需要像中国专利局去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延期手续如果当事人对于质押的期限想要延长的,则需要在原质押期限届满之前,需要携带其拥有的延期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书亦或是文件等到中国专利局来办理合同的延期手续。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注销手续当事人需要向专利局去办理质押合同的登记注销手续的情况有很多,而根据《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以下:(一)在期限内提前解除了当事人所拥有的质押合同的;其当事人需携带所拥有的解除协议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从解除质押合同的协议和签字之日开始,之后的七天时间内,向中国专利局去办理其所拥有的质押合同的登记的相关注销手续。(二)因主合同无效从而致使质押合同无效的;(三)专利权因无效或被撤销亦或是因为其他原因丧失的;当事人本人应当向中国专利局去办理质押合同的登记与注销手续的之前应在收到中国专利局的通知后,在七天时间内带着丧失专利权的证明和质押登记通知书去办理。(四)其质押期限到达届满的。当事人本人应当向中国专利局办理相关的质押合同登记注销手续的同时,携带持其拥有的合同履行完毕的相关凭证、文件以及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而在质押期限期满之后的15日内,合同的当事人不去办理注销登记的,则此合同登记将会被系统自动注销。有上述四种情况的,经过专利局的审核,向当事人发出质押合同登记注销的通知书,相应的质押合同从注销之日就没有法律效力了。以上就是小编关于“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及相关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专利权转让合同书如何书写?
      专利权转让合同书如何书写? 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知识产权是受到国家法律保障的。对于专利权,有时候会出现转让情况,也会有许可使用的情况。很多人不清楚转让专利权需要如何拟定合同。今天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为您具体介绍专利权转让合同书如何书写。 专利权转让合同书: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


·商标恶意抢注调查报告的作用是什么?
      商标恶意抢注调查报告的作用是什么?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


·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
      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 一、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


·无效的发明专利权主要有哪些情形
      无效的发明专利权主要有哪些情形?1、主体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商标侵权案件向哪一级法院起诉
      商标侵权案件向哪一级法院起诉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


·商标设计委托合同怎么写?
      商标设计委托合同怎么写? 委托合同的定义是受托人使用委托人的立场、名义和费用进行为委托人进行委托事务的办理,在这一期间,委托人需要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报酬的协议。很多人不清楚如何写委托合同。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为您回答商标设计委托合同的书写内容。 甲方:_________ ...


·专利权利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利人的权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多钱?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多钱?根据法律规定商标续展是按照人民币2000元来进行续展的,根据国家商标发规定,商标续展是按照规定收费的:商标续展所需费用:官费人民币2000.00元/件(续展期内),如果你找的代理机构做代理续展,服务费一般是500—1000元不等;商标续展完成时间:商标续...


·作品共有著作权使用规定有哪些?
      共有著作权使用有哪些规定?在共有著作权关系中,任何一个或一部分权利主体不能行使全部权利并享受全部利益。各共有人权利的行使都受到其他共有人的制约。即使是在按份共有时,也不是按照其所持份额使用。每一个共有人行使其权利份额内的权利时,都会影响到其他共有人的权利。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


·什么内容不受著作权保护
      什么内容不受著作权保护 一、什么内容不受著作权保护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