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贩毒从犯怎么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贩毒从犯怎么判?1、贩毒从犯会以主犯处罚为基准从轻宣判。贩毒的从犯一般不会免于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也即贩毒的从犯并不会被免除处罚。2、贩毒主犯应当根据法律中对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判罚,具体情况应当结合贩毒的数量和涉案金额来进行认定,从犯可以比照主犯进行从轻处理,但涉及到贩毒罪的都必须由司法机关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二、 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6) 赊销毒品的;(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贩卖毒品的行为不仅会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同时对于人身的伤害是比较大的,生活中也不乏因为吸食毒品后死亡的主体。且若是没有钱购买毒品,还有可能会诱使吸毒者实施抢劫、偷盗等违法行为,故此不管是贩卖毒品的主犯还是从犯,量刑一般都是比较高的。
  
  
  


·职务侵占1500万拒不退还的判几年
      职务侵占1500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


·打架砍伤会判人,这样会判多少年?
      我们都知道在人与人之间的性格不合会发生口角和矛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有些矛盾会激化成打架砍人之类的,然而这样过激的行办就会造成人员的伤亡,这样就会变成故意伤人罪,那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打架砍伤人,这样会判多少年?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打架砍伤人,这样会判多少年? 打架砍伤人要...


·盗墓未遂判多少年
      有一些碌碌无为的人,没有什么技能,没办法在这个社会上生存,就想靠着盗墓为生,也不排除某些人是在别人的怂恿下,想要发一笔横财,所以参与了盗墓。那么盗墓的罪多大,要判多少年呢?盗墓量刑是要看当事人的情况是否已经构成了犯罪,然后还要综合考虑下罪犯的动机、主观上是否恶劣、有没有从犯或是自...


·2023单位行贿判处多少年?
      一、单位行贿判处多少年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


·法院判决作出新的行政行为合法吗?
      法院判决作出新的行政行为合法吗?合法,法院可以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如果存在错误,可以判决作出新的行政行为,但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纠正原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否则,人民...


·一般故意伤害要判多久?
      一般故意伤害要判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


·拒不参加审判程序的当事人,即便有新证据,也不能对生效判决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规定中所指新的证据,是指相对于再审申请人在一审及二审诉讼中已经提交过的证据而言另行提交的不同的新证据,其隐含的前提是再审申请人应当在一审及二审普通诉讼程序...


·绑架敲诈勒索加故意伤害判几年
      绑架敲诈勒索加故意伤害判几年?1、绑架敲诈勒索加故意伤害的判刑标准一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


·价格欺诈怎么判定违法性质?
      价格欺诈怎么判定违法性质? 我们在消费场所进行正常的消费并且结账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账单与实际看到的商品价格不一样的,那我们就有可能遇到了商家对我们进行价格欺诈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商家就已经违反了关于商品价格和侵犯消费者的相关法律。那么,价格欺诈怎么判定违法性质? 一、价格欺诈怎么...


·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具体?
      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具体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具体有哪些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


·残疾赔偿金判决前死亡还需要支付吗?
      残疾赔偿金判决前死亡还需要支付吗?残疾赔偿金判决前死亡还需要支付,关于受害人在定残后至法院判决前死亡的,其近亲属提出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诉讼请求,应否支持的问题。受害人定残后至法院判决前死亡的,伤残赔偿金仅应计算至其死亡前,死亡后的残疾赔偿金不应予以支持。而对于受害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