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意义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意义是什么?
  
  
  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意义在于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由于主管或客观的原因,有些案件的审理结果会发成误判的情况,这对于被告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为。
  
  
  二、什么是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中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等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但不能停止裁判的执行;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最髙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生效的刑事裁判、行政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或上级法院已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可报请上级检察院抗诉。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査。原系一审案件,按一审程序审判,所作裁判,可以上诉或抗诉;原系二审的案件,或者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依照二审程序审判,所作裁判,是终审裁判,宣告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依二审程序上诉或抗诉。
  
  
  三、符合再审的几种情形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我们在新闻报道中看到过一些由于客观或主观的原因造成的一些冤假错案,这会对本无罪的被告人造成非常严重的打击,甚至会影响被告人的一生,因此国家出台审判监督程序,为的就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尽最大的可能做到公平。
  
  
  
  


·如何举报法官枉法裁判?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要求法官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具体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具体是什么审理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可以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第一审民事诉讼和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通常适用的诉讼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


·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处行政拘留,并罚款,对于扒窃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刑法修正案(8)》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应当认...


·无证砍伐杂树90方判几年?
      无证砍伐杂树90方判几年?无证砍伐杂树90方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滥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2款),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


·如何判定图片是否侵权?
      如何判定图片是否侵权? 一、如何判定图片是否侵权? 判定图片主要是从著作权人是否同意以及是否作出重大修改这两个方面来进行判断是否侵权的。根据法律规定界定图片侵权主要是存在以下行为即可认定: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


·诈骗28万判几年
      诈骗28万,属于诈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涉嫌诈骗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扒窃5万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扒窃5万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扒窃5万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5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


·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
      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 一、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


·一、银行卡盗刷判决责任是怎样的?
      一、银行卡盗刷判决责任是怎样的? 银行卡盗刷判决责任是根据数额大小来进行盗窃罪的判断。盗刷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 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


·销售假药10万元以下怎么判?
      销售假药10万元以下怎么判? 销售假药10万元,涉嫌销售假药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符合缓刑条件就可以判缓刑。 我国《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


·孩子多大才有可能判给男方
      孩子多大才有可能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