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法继承人公证书怎么办理 一、合法继承人公证书怎么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法继承人公证书怎么办理
  
  一、合法继承人公证书怎么办理?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3、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4、出具公证书。
  
  二、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权或者是法定的,或者是当事人在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所以,继承人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之前,也要看有没有办理公证的必要性,如果被继承人都已经制定了继承人了,公证机构也根本就不会出具公证书的。
  
  


·父母离婚子女的继承权还有吗?
      父母离婚子女的继承权还有吗?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财产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此时zd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因此,前妻或者前夫对于死者一方不享有继承权。若已经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生育了子女、或者领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生育或领养的子...


·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这种情况下很少有有遗嘱存在的情况,多少按照法定继承,一般同一顺序平均分配遗产,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多分或是少分、不分遗产。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


·四种遗产继承方式是什么?
      四种遗产继承方式是什么?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


·后妈的财产我有继承权吗?
      后妈的财产我有继承权吗?只要与父亲有共同财产而且双方也是形成了抚养的关系那么就可以要求继承;《民法典》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的遗产。二、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


·一、遗嘱继承案件庭审过程中需要法定继承人出庭吗?
      一、遗嘱继承案件庭审过程中需要法定继承人出庭吗?需要,遗嘱继承,当然必须要在法定继承人以内。遗嘱继承,继承人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不受顺序限制,可部分继承也可全部继承。方式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法定继承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祖...


·丧失继承权有哪几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
      丧失继承权有哪几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二)继承人为...


·在什么情况下子女没有继承权
      在什么情况下子女没有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且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


·遗嘱一人继承子女起诉可以获得继承权吗?
      遗嘱一人继承子女起诉可以获得继承权吗?遗嘱上规定了一人继承的,那么子女起诉也不可以获得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


·孩子能继承离异父母财产么?
      孩子能继承离异父母财产么?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与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母亲抚养,都是双方的孩子,对双方财产都有继承权。父母婚姻关系与子女与父母间的继承是不影响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依照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


·配偶一方去世后的双方财产分配是怎样的我国《继承法
      配偶一方去世后的双方财产分配是怎样的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


·叔伯不肯放弃继承可以诉讼吗
      叔伯不肯放弃继承可以诉讼吗?可以起诉,但败诉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放弃继承权是自愿的,别人不能强迫。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