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六)、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七)、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八)、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相对而言,十级工伤造成的伤残程度并不是那么的严重,因此在具体赔偿中,规定的赔偿标准可能也就没有那么高。而工伤职工要想获得赔偿,则还需要经过专业的认定、鉴定等等。
  
  
  
  
  


·劳动合同法必须买保险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必须买保险的依据是什么?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


·固定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实是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的,这样的合同里面一般都有期限的约定,当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也没有进行续签的话,则劳动合同就会终止。那法律中规定,固定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固定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固定期限劳...


·劳动关系的解除赔偿金到底由谁支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系日益密切的今天,劳动合同中每一条每一款都约束着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双发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行事,否则就会承担不利的后果,譬如说,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问题,那么劳动关系的解除赔偿金到底由谁来支付,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的规...


·童工受劳动法保护吗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扩张的脚步也在逐渐加快。而在扩张过程中,劳动力缺乏是大多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为了解决人手不足以及降低人工费用等问题,许多黑心企业暗地里对童工进行招聘。那么,童工受劳动法保护吗?接下来,我们为你作一个简单介绍。 一、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值是多少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值是多少? 生活中,来往的汽车,人们的喧闹,各种机器等发出的机动声,大大的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长时间生活在噪音的环境里,更是会对人的身体以及心灵造成伤害。所以国家就噪音污染也制定了一套标准。下面我们就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做一个详细介绍。 一、标准的适用范...


·东莞工伤保险待遇律师费用由谁出?
      东莞工伤保险待遇律师费用由谁出? 一般由自己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


·工伤认定结论工伤鉴定不认同怎么申诉?
      工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但是有时候人们会对相关鉴定结果不认同,这就要对结果进行申诉。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工伤鉴定的申诉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工伤认定结论工伤鉴定不认同怎么申诉?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


·2023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3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劳动者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 1、死亡丧葬费,本公司职工的平均两个月的工资; 2、一次性的非工伤救济金,供养一个直系亲属,为本人6个月的工资,供养两个直系亲属,为本人9个月工资,供养三个或者三个以上,为本人一年工资; 3、供养生活困难的直系亲属...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不再有劳动关系。2、国家规定是严重违反纪律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


·上海宜家员工五险一金是什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外求职时用人单位一般都会为其购买五险一金保障。许多人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自身原本在一个城市购买了五险一金,因为工作原因转移到了上海,不知道自身购买的五险一金在上海有没有什么变化,需要注意什么。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上海宜家员工五险一金是什么的问题。 ...


·工伤认定申请后一般多久出来
      等待结果的心情往往都是比较交集的,因而在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一般都想要尽快知道认定结果什么时间可以出来。那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工伤认定申请后认定结果一般多久出来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申请后一般多久出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