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亲先去世了孙子有继承权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父亲先去世了孙子有继承权吗?有权,但只能继承属于他父亲的那一部分(代位继承)。还有一种就是遗嘱继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有效遗嘱要具备哪些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人在遗嘱中确立的内容是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如果在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压迫下所立遗嘱,或遗嘱被人篡改、伪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无权处分财产所有人的遗产,只有遗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遗产。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公民个人财产,凡是违反这一条规定的遗嘱无效。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缺乏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有生活来源,但不足以维护基本生活,剥夺其继承权,无异于造成其生存危机,因此剥夺这种人继承权的遗嘱无效。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父亲先去世了孙子还是有继承权的,至少属于他父亲的那份遗产是可以继承的。另一种继承的情况就是有遗嘱存在,遗嘱里面写了留给孙子遗产,孙子就有这部分遗产的继承权。前提是遗嘱要有效合法,如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形式都合法,那么遗嘱有效可执行。
  
  
  


·一、法定继承、遗嘱和遗赠的区别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遗嘱和遗赠的区别是什么?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也是很明显的。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


·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一、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最新《民法总则》规定:胎儿也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而,最新颁布的《民法总则》规定了,胎儿有继承权! 《民法总则》第...


·一、一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配偶同意吗?
      一、一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配偶同意吗?遗产未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不需他人同意;以及一方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方为无效。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


·婚前财产继承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继承怎么分配?婚前财产一方死亡需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来分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


·一、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顺序冲突以哪个为准?
      一、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顺序冲突以哪个为准?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顺序冲突的话以遗赠继承顺序为准,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二婚带来的小孩离婚后继承权是否拥有?
      二婚带来的小孩离婚后继承权是否拥有?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是,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


·一、立遗嘱死后遗产公证还能办理吗?
      一、立遗嘱死后遗产公证还能办理吗? 立遗嘱人去世后就不能办理遗产公证了,因为遗产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立遗嘱人死后,按遗嘱继承遗产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


·一、法定继承人孙子继承财产需要纳税吗?
      一、法定继承人孙子继承财产需要纳税吗?法定继承人孙子继承财产需要纳税,我国《继承法》没有赋予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定继承人地位。一般认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因此将孙子女、外孙子女再作为法定继承人加以规定已无必要。二、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
      在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后,不少人马上想到的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需要注意诉讼期,也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只有在诉讼时效内容的,法院才会受理。那到底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


·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
      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 一、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 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之下就没有继承权; 1、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死亡的兄自弟百姐妹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情况下,其他兄弟姐妹才有权继承。 2、也就是说,只有死者...


·什么叫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什么叫代位继承和转继承?1.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2.转继承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