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能不能异地购买保险2023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能不能异地购买保险买保险可以异地买,但是建议选择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异地买保险的事宜,通常情况下,全国性保险公司会在全国开设分支机构,提供“全国通”服务,保单在手走到任何一个保险服务网点都可以享受通保通赔;或者支持保单迁移服务,只需办理相关迁移手续就可以顺利实现理赔。这是保证异地买保险后依然能享受到被保权益的基础。但是,买保险之前,要综合考虑以下这些要素:1、核保便捷性。2、产品性价比。3、合同的保全便捷性(受益人变更,投保人变更,其他保单信息变更等)。4、理赔便捷性。5、纠纷处理的便捷性(目前国内的保险纠纷处理都是承保地处理为主)。6、服务便捷性等。细心考核,结合自身的接受度,客观的条件(认知,身体健康条件,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支持系统),做出正确的选择,切记冲动消费。二、异地购买保险有哪些优缺点?(一)优点:异地投保包括线下购买和线上购买,它最大的优点就是打破了空间的局域性,扩大了消费者的可选范围,让我们能买到自己真正想买的,真正满意的保险产品。(二)缺点:1、影响理赔时效性:虽说目前保险公司都支持线上申请理赔,但是主要是针对小额保单。而要是大额保单理赔,则仍会需要投保人将理赔资料邮寄到保险公司或者分支机构,要是异地投保,因为不在销售地区,那么邮寄资料也是要花时间的,这就会影响理赔的时效性。不过前面也说了,现在有部分保险公司在努力改进这一块,一些小额的理赔也可以支持线上理赔。但是对于一些大额的理赔,为了谨慎起见,保险公司大多还是会要求资料邮递,或者到指定网点、分支机构进行办理。2、影响保单继续率:保险续保会涉及到体检、契调等环节时,而要是异地投保在办理续保的时候会比较麻烦,承保效率会受到影响。同时,因为不在同一个城市,不利于及时缴纳保费和办理续保手续。不过现在互联网缴费也很方便了。我国的《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通常情况下,可以给自己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存在赡养、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或近亲亲属、与投保人有雇佣关系或其他劳动管理关系的劳动者等投保。
  
  
  


·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


·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村委会是有权截留土地补偿款的,但是需要召开村民会议来确定截留数额,否则属于不合法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可以要求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进行商议,如果村委会不同意召开村民会议的,村民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  村委...


·征地拆迁的步骤是什么
      征地拆迁的步骤是什么 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现在全国普遍施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农民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收益。如果自己的土地得不到充分利用的话,就可以考虑把土地出租出去,收取租金。那么土地出租合同样本是什么样的呢?的我们就搜集了一些材料作为参考。 土地出租合同样本 甲方:县乡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土地使用权大证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大证是什么意思?买房的时候,您都有可能听说过土地使用权证大证和小证的说法,刚开始接触的时候很多人都弄不清楚。土地使用权大证和小证的说法其实不是官方的说法,是民间对开发商手里的整个小区的土地证以及个人房子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之间的说法。那么,土地使用权大证是什么意思?详情参...


·一、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要重新开始计算吗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要重新开始计算吗?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不能重新开始计算,一般住宅的适用年限是70年,住宅用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减去已使用年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


·一、签场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签场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标的的合法性,用途,承诺提供的必要的条件全部明确在合同中。 2、租赁时间、标的物描述要准确。 3、违约责任要清楚。 4、解决争议的办法要明确。 5、总之你担心的条件,对方承诺的条件一定要写明 二、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


·根据法律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合法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合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


·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少?
      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少?房产证是你房子所有权的象征,非常的重要,当你购买房子时,房地产方会给你房产证,当你得到房产证的时候,那么这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就归你了,那么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少?国家对于购房得房产证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产权土地使用...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税平不一样,所以具体的补偿各地也是不一样的。不过,我国的公民对于自己所在地的征地补偿的政策还是必须要了解的。征地补偿问题有时候处理不好的话,会引发一系列的民生问题,并且,强拆对于政府形象也是非常不利的。下面,我们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