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赔偿义务是由谁来承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赔偿义务是由谁来承担?刑事赔偿义务是由国家机关来承担,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具体而言,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确定:(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三)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四)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五)严刑逼供、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作出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属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此外,对于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错误采用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执行错误所造成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应向作出错误的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以及作出错误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要求,以其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刑事赔偿的方式有什么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一)支付赔偿金。(二)返还财产。(三)恢复原状。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不管是公安机关、法院还是监狱的管理部门等,都是可能的需要承担刑事赔偿的义务主体,对于那些只是提出了想要获得赔偿请求,但是却并不能承担举证国家机关有错,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的,那么即使该请求被受理了,最后的刑事审判书,也会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的。
  
  
  


·职务侵占罪180万要判几年
      构成犯罪的,理所当然的要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而关于刑事犯罪的量刑内容,则是由《刑法》事先规定好的。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会考虑犯罪的数额、情节等等。那么要是犯职务侵占罪180万要判几年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职务侵占罪180万要判几年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我国法律关于私分罚没财物罪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为了避免国家公务人员四分被罚没的公民财产,我国法律特规定了四分罚没财物罪。可是,很多人对相关罪行的具体内涵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法律关于私分罚没财物罪判刑的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私分罚没财物罪概念: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


·刑事拘留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


·罪犯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
      假释之后,犯罪分子只要认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不再实施新罪,考验期满之后,就相当于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假释对犯罪分子来说就是提前释放。那么犯罪分子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


·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缓刑什么意思
      提到缓刑,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基本都知道要是罪犯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适用缓刑的话,这是很有利的,就会有机会不用执行所判主刑。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缓刑什么意思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什么意思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


·新刑法逃税罪怎么判刑?
      新刑法逃税罪怎么判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


·盗窃罪构成要件行为包括哪些情况
      1、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应定盗窃罪而非信用卡诈骗罪;2、行为人盗窃增值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应定盗窃罪;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从中窃取财物的,应定盗窃罪;4、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讯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


·被行政拘留15天可以提前释放吗
      被行政拘留15天可以提前释放吗被行政拘留15天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案件,那么是可以提前释放的。被行政拘留的天数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来处理,对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


·刑诉法补充侦查具体内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查明一些案件,往往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此,才能还原案件真相。这种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刑诉法补充侦查。那么,刑诉法补充侦查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我们特意为您收集整理了以下知识,有需要的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刑诉法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指...


·刑事批捕书下来什么时间法院判决
      一、刑事批捕书下来什么时间法院判决? 1、批捕书下来后法院判决的时间一般是7个月左右,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 2、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


·拐卖儿童罪侵犯的法益有哪些?
      拐卖儿童罪侵犯的法益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