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逃逸不赔钱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肇事逃逸不赔钱怎么办?交通肇事逃逸不赔钱可以通过民事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进行交通肇事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肇事者逃逸不赔钱会被盘判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肇事逃逸车损如何赔偿保险里面有规定,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2、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5、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6、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4、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期间。当代社会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存在着交通肇事逃逸,如果造成的危害性比较大,比如说有一些情节非常的严重,造成人员死亡。将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并且不免除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一、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交通事故拖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警员会帮你弄及的。 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要提供对方就医的证明,给对方及交警的收据...


·租房网签备案要交税吗?
      租房网签备案要交税吗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租房税。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如果纳税人偷逃私房出租税款,...


·出租车肇事逃逸惩罚是什么?
      出租车肇事逃逸惩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对方伤对方醉驾那对方会判刑吗?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对方伤对方醉驾那对方会判刑吗?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定; 1、如果一人重伤,主要责任,无其他情节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会判刑; 2、如果一人重伤,主要责任,有(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


·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我国机动车发生事故每年都有很多起,而且还有不少人碰见了机动车事故,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便等着开发商交付房屋了。开发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便等着开发商交付房屋了。开发商应该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交付房屋。此外,交付房屋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来说,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有哪些 1、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开发商与买受人选择“商品房...


·新刑法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
      新刑法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 一、新刑法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严重后果,主要是指致使火车...


·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几年?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交通设备也在不断的更新,如今交通工具变得越来越快,高铁、飞机等都是快捷的交通工具。而这些交通工具如果被破坏就会直接造成大量的人身安全问题,后果极其严重,因此在法规中对破坏交通设施者有严厉的惩罚,那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几年?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


·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确定
      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确定 一、交强险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


·驾驶摩托车车祸如何赔偿?
      驾驶摩托车车祸如何赔偿?实际损失都要以票据为准,比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没有票据的可以不支付。营养费以医生建议和一般常识为准,很难有确定数额,但是一辈子肯定不支持。误工费也以医生证明的天数乘以实际收入证明。精神损失费,没有死亡的一般不支持。摩托车出险的理赔要根据被保险人承担...


·咋样的交通事故不算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
      咋样的交通事故不算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应该按照下列四种情形认定是否为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