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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逾期交付货物可否再主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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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可以在买卖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主张违约金。这种惩罚是惩罚性的。它不是建立在守约方遭受损失的前提下。即使不能要求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实际损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卖方逾期向卖方标的物支付违约金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赔偿损失;约定违约金、损失数额或者损失计算方法的,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有证据证明的损失。出卖人逾期不交付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出卖人不得继续履行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解除合同,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交付的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低于约定交付期限的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交付标的物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依据:第1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违约金)当事人可以同意,一方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依法向对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也可以由于违反合同规定的赔偿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支付后,拖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也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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