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法继承是指的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继承法继承是指的什么?
  
  一、继承法继承是指的什么?
  
  
  继承法上的继承是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
  
  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遗产就是属于可以由继承者获得被继承者的财产,但对于继承遗产一般是分为不同的继承方式,只要有遗嘱的存在就会按遗嘱来进行分配,而对于没有遗嘱的就会按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这样才不会因遗产引起各种纠纷。
  
  
  


·未出世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未出世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一、未出世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未出世的孩子有继承权,在进行遗产分割时,不得处分应该被此没有出生孩子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应该预留出来,待其出生后归孩子所有,若是其出生即死亡,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此被预留处理的遗产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20...


·房产继承后,如何申请房产权属转移?
      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伯;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伯;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一、如何规避遗产税才是合理的?
      一、如何规避遗产税才是合理的?我国并不存在遗产税这一税种故此也就不存在规避遗产税的问题,遗产继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具体如下:1、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赠予房产的承受人要纳契税.税率各省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各省可能不相同.计税...


·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


·一、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赡养人的义务有哪些,多尽赡养义务能多分遗产吗?
      众所周知,作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对赡养并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还有人问过我们,赡养人的义务到底有哪些了,如果多尽赡养义务能否多分遗产?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解答。 一、赡养人的义务有哪些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至第15条有全面规定,赡养人的具体义...


·抚恤金能不能遗嘱继承?
      抚恤金能不能遗嘱继承?职工死亡抚恤金不可以继承处理,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遗产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遗产包括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夫妻遗产包括一方个人生前获得的一切合法的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是指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并排斥共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姻法》第十八条对此予以规定,包括:1...


·遗产超过20年怎么分割
      遗产超过20年怎么分割?如果有遗嘱的,按遗嘱要求分割,如果法定继承的,由继承人协商分割。如果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且不存在应剥夺继承权的情形,遗产没有分割的话,在各继承人之间形成共同共有的关系,对于要求解除共同共有关系对遗产进行分割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即使继承开始已...


·一、其中一方继承所得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其中一方继承所得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继承所得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在遗嘱中有明确的规定属于共同财产的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