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产继承权第一继承人,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您可能在电视剧里经常能够看到豪门内部争夺财产的情节,也许在日常的生活中您也有看见过或者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您爱可能回有疑问到底财产继承权第一继承人是谁呢?财产的继承顺序又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财产继承权第一继承人,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继承权
  
  所谓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中是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故又称无遗嘱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
  
  二、继承范围与继承顺序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基本特征中国继承的基本特征,具有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如中《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127条规定配偶各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规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
  
  2、法定继承中对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份额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方面的规定,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无权予以改变。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中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中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现在您都清楚了吧,所谓财产继承权指的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财产的一种形式。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财产继承权第一继承人应该是其子女、父母及配偶。如果不存在第一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应当是其兄弟姐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均等的遗产份额。如果经过继承人协商后,也可以是不均等分配,


·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有哪些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积极条件(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


·断绝亲子关系能否继承遗产
      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存在的,不是当事人随意说断绝就能断绝的。但实践中,有的人可能对此不是很清楚,因此就在咨询要是双方断绝亲子关系后,还能否继承遗产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断绝亲子关系能否继承遗产? 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血亲关系无法...


·放弃继承的后果都有哪些
      放弃继承的后果都有哪些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


·父母去世了遗产谁继承?
      一、父母去世了遗产谁继承? 父母去世了按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来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继承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可以强迫夫妻一方放弃产权继承权吗
      可以强迫夫妻一方放弃产权继承权吗 一、可以强迫夫妻一方放弃产权继承权吗? 不能强迫他人放弃财产继承权,受强迫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声明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被继承人的侄女有法定继承权吗?
      没有,法定继承的话侄女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继承权。《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1、侄儿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需要通过遗嘱(遗赠)的方式继承叔叔的...


·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吗?
      在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


·网络账号和虚拟财产到底能不能继承
      网络账号和虚拟财产到底能不能继承?对网络账号和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可以依法继承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由此可以推知,只要是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所有财产,均可被继承。虽然没有对网络虚拟财产作出明确规定,但可以从虚...


·祖父去世孙子如何继承祖父遗产
      祖父去世孙子如何继承祖父遗产?孙子可以通过代位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祖父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


·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财产公证需要首先进行房屋的评估,也就是对房屋的实际价格来进行一个整体的评估,然后就是对继承这个问题做出一个具体的约束,也可以到当地的公证处来办理一个公证,紧接着就是最后一步,也就是关于房屋发生继承的时候来进行了登记。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


·一、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时效是多久?
      一、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时效是多久?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只能自行协商处理。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