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尸检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事故尸检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一、医疗事故尸检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尸检应在死后48小时以内,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院病理解剖技术人员进行,有条件的应当请当地法医参加。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48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二、医疗事故的认定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吗
      医疗事故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吗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


·医院漏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医院漏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医院漏诊是医疗过失,只要有过失并造成了后果,就构成了医疗事故,就应该赔偿。二、医院漏诊应承担多少责任?医院漏诊应承担违约责任或民事责任。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从我国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规定来看,医疗过错是指医院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对患者造成不应有...


·怎么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怎么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过失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


·医保卡坏了怎么换新的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旧医保卡去社保中心提交办理社保卡的申请即可。旧卡换新卡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3、旧医保卡。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它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


·医疗诉讼庭前准备包括哪些?
      一、医疗诉讼庭前准备包括哪些?1、起诉状、答辩状的传送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医疗机构,被告医疗机构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或者答辩意见。医疗机构提出答辩状、或者答辩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


·医疗事故以及医疗过错的区别
      医疗事故以及医疗过错的区别 一、概念上的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二、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


·一、医生辞职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一、医生辞职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分情况而定。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


·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一、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接产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造成新生儿死亡,且新生儿死亡的损害后果与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由被告对新生儿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故死亡赔偿金也应支持。 1...


·学生医保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所谓学生医保是指在学生群体能够提供更好的相关保障,主要是针对学生公费医疗的完善和改进。很多学生在看病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学生医保报销范围都包括什么呢!许多学生可能对此并不是很了解,我们将为您作出有关介绍。 学生医保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一、...


·涉嫌非法行医罪该如何处罚
      涉嫌非法行医罪该如何处罚法律中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非法行医罪。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则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严重是本罪的罪与非罪分界线,对此需要严格把握。那现实中,涉嫌非法行医罪该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纠纷出台的背景 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一般采取的观点是,鉴定如构成医疗事故,则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如不构成医疗事故,不但不能做到不赔偿,而是按“民法通则”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数额则更大,执法的“二元”性,确实不太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