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是怎样的1、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2、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3、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4、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二、宣告专利权无效有什么后果1、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即视为该专利权从授权之日起就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不仅对专利权人、请求人是无效的,而且对整个社会来讲也是无效的。这充分体现了无效宣告决定有一定的追溯效力及普遍约束力。2、专利权无效宣告的决定,对该决定作出以前的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纠纷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专利权人签订并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在上述情况下,有两种例外:一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专利权人赔偿;二是如果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时,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全部或者部分返还上述使用费或转让费。3、宣告专利权无效,即产生一事不再理的效力。即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当然,如果请求人或他人有了新的理由,其仍可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权一旦申请成功,个人是不可以随意宣告专利权无效的,需要走法律程序的。并且专利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有了知识产权,其他人进行使用就是属于侵权行为。并且专利权授权也是徐亚缴纳费用的,有印花税、实质审查费和年费等。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1、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的主体不同 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是工商业团体、协会等具有团体性、集体性特点的组织。而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在进行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时,法律要求申请人必须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主管部...


·商标到期后未续展会怎样
      商标到期后未续展会怎样是会被抢注的;商标到期不续展的后果:1、商标是公司的无形资产,注册商标所代表的无形资产会归零;2、商标肯定会有用到公司的宣传推广中去,企业花经历去推广,形成的品牌影响力会被他人拿走;3、商标到期如果不续展是不能再继续使用的,即使没有其他人注册,也不能作为注册...


·不受著作财产权保护的对象?
      不受著作财产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一、不受著作财产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


·恶意抢注商标诉讼怎么处理
      恶意抢注商标诉讼怎么处理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①无效申请: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 一、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这是刑法对专利犯罪的唯一规定,而且没有明确界定“假冒他人专利”的含义...


·商标侵权罪多少金额是大额?
      商标侵权罪多少金额是大额?商标侵权罪属于刑事犯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商标侵权罪并不仅仅是单一的一个罪名,包括三种犯罪形式,法律条款中未对涉及金额的“大额”做确切规定。构成商标侵权涉嫌的三种罪名:1、假冒注册商标罪。《刑百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商标罪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


·哪项不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哪项不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一、哪项不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 一、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 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抢注商标的预防措施是怎样的?
       一、关于抢注商标的预防措施是怎样的? 防止商标抢注有三大高招: 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 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


·什么是商标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率多少
      什么是商标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率多少 一、商标权质押 商标权质押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目前凡是以知识产权质...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普通商标在经过申请认定之后,就会承担注册商标,此时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也是有一定的期限和范围的。那到底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呢?具体的保护范围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