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才能海事证据保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何才能海事证据保全?
  
  诉前海事证据保全制度,试图廓清其法律属性,探讨其在 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思索其对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借鉴意义,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
  
  第六十二条 海事证据保全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对有关海事请求的证据予以提取、保存或者封存的强制措施。
  
  第六十三条 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向被保全的证据所在地海事法院提出。
  
  第六十四条 海事证据保全不受当事人之间关于该海事请求的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约束。
  
  第六十五条 海事请求人申请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向海事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请求保全的证据、该证据与海事请求的联系、申请理由。
  
  第六十六条 海事法院受理海事证据保全申请,可以责令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海事请求人不提供的,驳回其申请。
  
  第六十七条 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是海事请求的当事人;
  
  (二)请求保全的证据对该海事请求具有证明作用;
  
  (三)被请求人是与请求保全的证据有关的人;
  
  (四)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证据保全就会使该海事请求的证据灭失或者难以取得。
  
  第六十八条 海事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海事证据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对不符合海事证据保全条件的,裁定驳回其申请。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海事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被请求人申请复议的理由成立的,应当将保全的证据返还被请求人。
  
  利害关系人对海事证据保全提出异议,海事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撤销海事证据保全;已经执行的,应当将与利害关系人有关的证据返还利害关系人。
  
  第七十条 海事法院进行海事证据保全,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证据予以封存,也可以提取复制件、副本,或者进行拍照、录相,制作节录本、调查笔录等。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提取证据原件。
  
  第七十一条 海事请求人申请海事证据保全错误的,应当赔偿被请求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七十二条 海事证据保全后,有关海事纠纷未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就该海事请求,可以向采取证据保全的海事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之间订有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除外。
  
  在保障海事诉讼程序推进的同时,亦存在制度设计上的不足,亟待予以关注与修正,厘定其适用范围,既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要防止其滥用所导致的巨大“杀伤力”。
  
  


·诉前财产保全情形包括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情形包括哪些1、只得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通常是在自认为"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申请人所述的"情况紧急"要么是主观臆断,错误估计形势,要么是有些根据,但实际上不可能发生,确有"情况紧急"状态的案件并不多见。我国民事...


·民事诉讼保全标的物范围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保全标的物范围是怎样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根据《民诉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规定是必须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我国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当事人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具体金额,只能够是所提起的诉讼请求的范围。二、保全的其他规定是什么?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1、人民法院依照规定,在采取诉...


·在哪些情况下财产保全能解除
      在哪些情况下财产保全能解除 一、在哪些情况下财产保全能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 2、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


·诉前财产保全期限什么时候能解冻?
      诉前财产保全期限什么时候能解冻?诉前财产保全解冻的时间要看当事人是否起诉,如果在保全后的30天之内没有起诉,法院会主动解除保全。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进行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进行担保吗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


·诉讼保全标的物伤残赔偿金是否可以要求支付?
      诉讼保全标的物伤残赔偿金是否可以要求支付?诉讼保全标的物伤残赔偿金是可以要求支付的,财产保全标的诉讼标的一般是经济赔偿金,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的财物的价额,应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财产范围之内,...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退不退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退不退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但是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财产保全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财产保全费用需由申请方先行垫付,如果败诉方是被告,可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如果败诉方是原告,则不予退还。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新民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


·移送管辖后的财产保全
      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题。
    一、受移送法院解除移送法院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是否需要担保?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是否需要担保?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是需要担保的,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