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约定有效期的合同过了有效期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现实生活中签订合同时,一般规定了违约责任和合同的有效期限。双方需要按照约定的合同条款履行不满意的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如果规定有效期的合同已经超过有效期了呢?合同的实际履行超过有效期限的,为顺延履行。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延期履行或事后约定延期履行的,按约定执行。延迟履行往往导致违约责任的产生,尤其是延迟履行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甚至是相关的赔偿。具体分析如下:1。延迟履行合同的类型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可以不合理地按期履行债务。(一)有法定债务;(二)必须能够履行;(三)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四)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延迟支付依法应当承担以下法律后果:1)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给债权人造成由于延迟付款,如果延迟付款导致债权人失去表现兴趣,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能够证明即使不迟延支付,也可以免除对标的物的损害;(三)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承担交易价格风险的责任。2.
  逾期收款,是指债务人在履行债务期间内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受债务履行的。其构成要件是:1)必须有合法的请求权;(二)债务人已经按期履行债务,履行情况适当的;;(三)债权人未按期接受履行的;;(四)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迟延履行债务。债权人迟延收到债务的,应当向债务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债务人因迟延收到债务而遭受的损失,例如保险费、定金、运输费等;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在迟延期间停止支付债务利息;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也应当承担交易价格风险的责任。瑕疵支付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目标存在瑕疵,致使履行目标的价值或效力降低或丧失,致使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不能充分实现的行为。瑕疵支付的法律后果是:(1)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可以纠正的瑕疵。债权人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合理地要求对方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不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二)因瑕疵更正造成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的,应当承担迟延履行债务的责任;(三)债务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后,债权人和其他债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标的瑕疵不能纠正或者与债权人无实际利害关系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即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债权人要求改正的,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加害给付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履行而导致债权人在利益履行之外的其他损失的行为。例如,债务人交付带有传染性疾病的牲畜,导致债权人感染其他牲畜而死亡。《民法典》没有对损害赔偿作出具体规定,但《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损害赔偿的法律后果是:债权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是否属于个人损失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无论是实际利益还是可得利益,都应当给予债务人赔偿。
  
  
  


·合同迟延履行违约金怎么支付?
       一、合同迟延履行违约金怎么支付? 合同迟延履行违约金一般是通过金钱给付和非金钱给付两种方式。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由于金钱给付的数额标准具有确定性,所以其计算起来相对简单;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责任可以是返还金钱形式的财产如货款、定金或...


·旅游合同的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
      旅游合同的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我们在报团旅游过程中,有时候难免会遇到旅行社违约的事件发生,那么什么违约行为属于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呢,面对违约事件我们又该如何区分呢?面对两种违约行为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呢?下面为您介绍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的区别以及应对方法。 一、根本违约 所谓根本违约,主...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一、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


·银行合同到期辞职可不可以?
       我们都知道银行在很多业务的性质上都偏向于公权性而不能由私人介入到有关国家属性的金融业务当中去,所以在聘请职工的时候也会特别注意其专业的素质以及相关的入职手续,那么作为银行的员工,银行合同到期辞职可不可以? 一、银行合同到期辞职可不可以?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


·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
      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 集体合同在签订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人员是比较多的。合同签订以后事关多方人的利益,因此我国政府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签订集体合同的时候,对常见的问题一定要引起注意,集体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之上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集体合同...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按照合同赔偿损失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按照合同赔偿损失吗?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按照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的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


·合同的形式的意义是什么?
       一、合同的形式的意义是什么? 合同的形式的意义是: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我国《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


·合同中抗辩权的作用是什么?
      合同中抗辩权的作用是什么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普遍存在于法律案件中。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就是签订合同,双方签字之后就有了法律效力,但是在后续的合作中发生了意见不合或者财务纠纷就可以履行法律中赋予合同的抗辩权,那么合同中抗辩权的作用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绿化签订合同过程是什么
      绿化签订合同过程是什么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 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与本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 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3、 合约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4、 财务部审核...


·合同法对合同效力规定的合同特征有哪些?
      民法典对合同效力规定的合同特征有哪些?①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才受法律保护。②合同效力表现为对特定主体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涉及第三人。③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的,是法律效力的体现。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力,还表现在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依法将承担法律责任,必要时人民...


·缓刑结束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缓刑结束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职工被判处缓刑的,单位可以据此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劳办发1993211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合同制工人被判处徒刑缓刑问题的复函》第一条明确说明:“关于合同制工人被判处徒刑缓刑的,能否仍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接受监督的问题,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