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样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样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怎样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评估在本单位工作近10年的员工
  
  如果认为该员工能力或者某些方面不值得公司留用,应考虑在满十年前以适当方式将其辞退,避免满十年时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订立劳动合同时合理选择期限
  
  公司应根据不同的职位,合理选择劳动合同的期限比如2-4年,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整体对员工进行评估,避免第二次续签合同期满后不得不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续签,第二次合同期限要设置长一些。
  
  3、当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时,尽量让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的协商变更原则。
  
  5、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制。
  
  二、怎样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协商后,就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3、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依法定条件解除。例如,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38条规定,员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集体土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集体土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性质主要有城镇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种,农村地区的土地不似城镇地区公民可以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虽然农村地区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归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所有,但是可以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进行流转。那么在集体土地工...


·做工伤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在工作中受伤就是属于工伤,一般在生活中受伤就会花费大量的金钱来进行治疗,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在工作中受伤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金,一定程度的减轻自己的经济损失,那做工伤鉴定需要本人去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本...


·什么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说起劳动关系,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应该属于劳动关系,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劳动关系呢?劳动关系有建立的时候,自然也是可以解除的。此时又该如何来解除劳动关系。我们马上在下文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支付加班工资标准是什么
      支付加班工资标准是什么如果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话,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但在员工自愿主动加班的话,此时就不能索要加班费。而关于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我国法律也是做出了统一规定的,那具体来说支付加班工资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支付加...


·变道碰撞对方要误工费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变道碰撞对方要误工费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申请误工费需要你的收入证明,还有你住院的病历,误工证明等材料。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只是其中的一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项目种类繁多,而且每个计算规则都不相同。正确计算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的待遇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众所周知,公职工在工作期间难免发生工伤事故,因工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我国法律法规对工伤保险待遇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的待遇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接下来,就有本站我们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


·代通知金是否适合劳动者
      代通知金是否适合劳动者 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 经...


·一、农民工师傅误工费咋证明?
      一、农民工师傅误工费咋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


·伤好后的ct片对工伤鉴定有什么用
      员工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才受伤的话,那么在医院的所有诊断书,ct片,包括医院出具的花费单等,这些都一定要保存好。因为在医院治疗期间或者医疗结束以后,这些诊断书,ct片都还是有用的,在工伤认定或者工伤鉴定的时候都会需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伤好后的ct片对工伤鉴定有什么用? 伤...


·劳动合同及劳动争议处理实用核心法规
      职工和企事业单位达成用工意向,在正式就职开始工作前要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若是以后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下面给您讲解一下劳动合同及劳动争议处理实用核心法规。 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吗,这个做法合理吗?
       一、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吗,这个做法合理吗? 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这是合理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