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符合《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符合《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的条件的,施工单位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实际上有些时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原本就是无效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直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1、违反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这里又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不招标。建设单位对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不进行招投标,直接将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
  
  二是肢解招标。建设单位将应该招标的工程进行肢解来规避招投标,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我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必须进行招投标标的工程给予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这里的工程一般指单项工程,如果将单项工程再进行肢解,来规避招投标,也将面临招投标无效,之后的建设工程合同亦无效;
  
  三是虚假招标。表面上进行了招投标,但实际上并没有按照法定的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属无效的虚假招投标行为,依此招投标结果签订的合同;
  
  四是恶意招投标。行为人主观恶意,欺诈或串通,导致中标无效,因而导致合同无效。如,招标人与个别投标人恶意串通,内定中标人的;招标人泄露标底的;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的等等。
  
  2、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三无”建设工程合同。所谓“三无”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即建设工程,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办理报建手续。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而申领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求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另一个条件是对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必须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无土地使用权证、无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报建手续的“三无”建设工程合同为无效合同。
  
  由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争议内容和案件事实错综复杂,涉及法律适用的问题较多,而审判实践中因司法理念和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差异,处理难度较大。施工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就应当慎重。在发生可解除合同的事由后,要善用催告权。即使解除合同,也要遵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否则,一旦行使解除权的条件不成就或程序有误,将使施工单位陷入被动,并可能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
  
  


·深圳现在基本工资是多少
      深圳基本工资调整为:1、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2、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3元/小时。值得注意的是,加班工资不能纳入最低工资范畴,《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入职前签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出去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只有签署劳动合同之后我们的权益才受到法律保护。可是有的企业第一个月是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再正式签署劳动合同。下面我们来看看,入职前签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您都知道的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会有一个试用期来检测是否适合此份工作。这个试用期的话,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的。比如说试用期限,因此,您想知道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


·人防工程混凝土含量是多少
      人防工程混凝土含量是多少? 人防工程由于其建设要求,在修建过程中会用到大量钢筋混凝土。因为人防工程非常重要,所以其建造也要遵循相应标准。在工程建设中,混凝土含量高低是工程是否坚固的重要参考依据,那么人防工程混凝土含量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人防工程混凝土含...


·聘用合同到期被辞退是否合法?
      聘用合同到期被辞退是否合法? 一、聘用合同到期被辞退是否合法? 聘用合同到期被辞退是合法的,合同到期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属于违法辞退的话。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


·员工是否加班由谁举证?
      现在劳动者混职场越来越难,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现代社会,从来不加班的人并不多,天天加班的人倒有不少;有加班费的不多,义务劳动的倒是不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形越来越多。员工是否加班由谁举证?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该怎么做,员工应注意搜集哪些加班证据?看完下面的内容您就清楚了。 ...


·一、工伤没有结案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一、工伤没有结案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不可以; 1、因为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就到别家公司上班是必须要经过劳动关系所在公司同意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


·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二)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三)备用金不低于50万元;(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


·第三次劳动合同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理
      第三次劳动合同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三十九条、四十条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劳动合同,第三次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


·企业聘请员工时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若是不签劳动合同将
      企业聘请员工时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若是不签劳动合同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若是还想继续聘用该员工是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国家对劳动合同未及时续签规定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呢? 根据...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4、关于试用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