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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如何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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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婚如何取证?骗婚立案所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骗婚该如何取证?
  
  我国法律上没有骗婚的规定,因欺诈而登记结婚也是有效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双方感情不合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要是自己遇到了骗婚的行为,可以按照合理的方法去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方法如果是违法的,取得的证据法院也不会受理。
  
  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婚姻为诱饵,隐瞒真实,假借结婚而骗取财物,事后携款逃跑,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建议及时报警,不需要确凿的证据,只要能提供一定的线索即可,公安机关将会调查取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遭遇骗婚后,注意收集保存与对方来往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其次,搜集证人证言;最后,也可以了解是否存在其他的受害人等方式搜集相关的证据,具体情况建议还是具体咨询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搜集相关的证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证据包括:
  
  (一) 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 视听资料;
  
  (五) 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 鉴定意见;
  
  (八) 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骗婚立案所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骗婚立案所需要的证据包括:
  
  1、共同上当受骗的人的证人证言。
  
  2、骗婚过程中的财礼收据,以及骗婚人的不正常行为表现可采取录音录像。
  
  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实践中判断是否是骗婚,首先应该从双方是否结婚,其次要看对方是否骗了一定数额的财物。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骗婚:
  
  1、时间上,借结婚骗取钱财的主观故意发生在结婚之前。
  
  2、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
  
  3、骗取的钱财归属上,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遭遇骗婚,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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