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一、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征收评估包括七环节
  
  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3、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5、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向征收部门提供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6、双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7、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房屋拆迁评估怎么算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三、房屋拆迁评估争议的法律依据
  
  被征收人对于拆迁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来处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私募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
      私募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 一、私募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 私募基金公司是一种公司性质的组织,是允许倒闭的。当私募基金公司出现经营不善,入不敷出的情况,也是可能存在倒闭的风险的。 二、基金投资有哪些风险? 1、从法律保障的角度来看,购买基金比购买股票的风险更高。开放式基金的管...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拆迁安置协议书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拆迁安置协议书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拆迁安置协议书 拆迁人(以下简称四方): 法定代表人:____,地址:___; 单位名称_______; 邮编___,电话__。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单位名称_____;邮编:__,电话:...


·总公司合同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总公司合同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总公司合同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总公司合同分公司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没资格替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


·公司倒闭外派可以得到补偿吗
      外派可以得到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关闭或倒闭的,除了应当支付实际工资外,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随着公司业务的开展,一人有限公司开始频繁出现在人们视野中。而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对公司大小事务管理条件在法律上的约定,以及办理公司注册手续所必备的条件。那么不设董事会监事会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该如何起草呢,我们在下文中给出了不设董事会监...


·举报企业偷税漏税需要哪些材料?
      举报企业偷税漏税需要哪些材料?举报企业偷税漏税需要的材料包括有举报人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还有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原件复印件均可。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


·分公司可以签订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租赁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


·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
      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 公司的财产不等同于法人的财产,公司利益不等同于法人的利益。某些公司法人会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权利损害公司利益为自己谋取利益,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这样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公...


·新《公司法》技术入股一般占多少
      我们国家对于公司方面颁布了《公司法》,但是公司法在我们国家的规定中是要及时的进行更新的,对于很多的事情肯定有的时候都会有相应的改动。公司入股的方式有很多,其中就有技术入股。那么新《公司法》技术入股一般占多少呢?一、技术入股一般占多少看技术含量对公司或者企业的作用,有些技术可以占到...


·一、查出艾滋被辞退起诉公司能胜诉吗?
      一、查出艾滋被辞退起诉公司能胜诉吗? 1、用人单位不能辞退检测出艾滋病的劳动者,要尊重和依法保护其平等就业的合法权利。《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


·企业行政处罚时效是多久?
       企业行政处罚时效是多久?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