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提前辞职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未提前辞职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有些员工基于个人考虑,或是因为公司的问题,比如公司条件苛刻,未提前辞职走人,结果造成公司损失。因此,有些公司为惩罚该员工,不给离职证明,导致员工不能跟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上,员工打算辞职时,需要按以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跟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随时走人;2、员工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3、公司严重违规,员工可以随时离职,不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公司没有严重违规情况,员工未跟公司协商,也没有提前提出辞职的,那么属于违规情况,给公司造成相应的损失,需要积极进行赔偿。不过,即使员工未提前辞职让公司遭受了损失,但是公司提供离职证明属于法定义务,所以不能以此为由不给离职证明。并且,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1、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当然,公司主张未提前离职损失赔偿的,那么员工需要根据损失情况进行相应的赔偿,但是损失赔偿跟离职证明不能并谈。所以,即使员工未赔偿公司损失,只要解除了劳动关系,就不能拒绝提供离职证明。最后,员工离职时,拿到离职证明十分必要,所以公司不提供的要积极维权。当然,如果公司要求未提前辞职的损失赔偿,但双方对赔偿协商不下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
      对于经常在从事一些公司方面的圆圆,或者是有亲戚在做这方面的事情的人来说,融资并不是非常陌生的,因为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他要想持续的进行运行,并且扩大发展,那么融资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很多人想了解。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一、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分...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流程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流程股东会决议是公司处理决定相关事项的必经程序,当一个公司面临破产、收购或者当营业期限届满,亦或者由于违法被责令关闭等等时,股东会决议就在注销公司程序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那么,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流程具体是什么呢?如果不及时注销,又会有什么后果呢?律师将为您在下文中...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修改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修改吗?注册资金代表着公司拥有财产的实际数额,只能够反映初期投入的资本,是你公司实力的一种象征符号,证明其至少能够承担同等注册资金的风险,很多人都想知道,在投入注册资金之后公司注册资金可以修改吗,将在下文之中为你详细解答。一、公司注册资金可以修改吗? ?公司的注册...


·创业融资企业的融资流程是什么
      创业融资企业的融资流程是什么对一个公司来说,尤其是刚开始创建的公司来说,企业的融资都是一件十分只要的事。无论是资金短缺时的筹资还是资金剩余时的外放,都可以使一家企业的资金供求实现平衡。不过许多人并不了解创业融资企业的融资流程,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创业融资企业的融资流程 ...


·股份公司的股东义务有哪些
      股份公司的股东义务有哪些?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什么要求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什么要求?1、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查看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索要其复印件,并委托律师对其工商信息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对与其签订合同应采取慎重态度。2、要求分公司出具总公司加盖公章原件的授权委托书,并要求总公司在合同上加盖...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因为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是越来越快了,最近杭州市余杭区为了让城市更加的美化就已经在到处的开始修建高楼大厦新的景观建筑物了,但是毕竟国家的土地有限的,那么只有将一些老的企业办公楼拆迁了,但是政府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还是制定了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公司可以回购国有股份吗
      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


·公司能否提起名誉权诉讼?
      公司能否提起名誉权诉讼?可以,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


·合伙企业与合伙有什么特征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2)合伙企业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其取得合伙...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的区别是什么?
      在众多公司的种类中可以发现有的小公司虽然有完整的结构却在内部的人员中只有一个人,而这样的公司主要就是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那么二者的区别是什么?其实区别主要在于法人性质以及资本的来源上。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区别。一、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