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写刑事处罚辩护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写刑事处罚辩护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辩护律师在拟定辩护意见之后,应将意见系统化、书面化,即写成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说理透彻、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具有说服力的辩护词。这样的辩护词,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要求
  
  1.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切忌随意歪曲事实和曲解法律。
  
  2.观点鲜明,论证充分,重点突出,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语言通顺,用词简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二)基本格式
  
  一般情况下,辩护词由三部分组成,即首部、正文和结论。在这三部分之外,标题写明“辩护词”或“关于×××(被告人姓名)××(案由)一案的辩护词”。在首部之前,台头写明称呼,写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或“审判长、审判员”,具体称呼,根据法庭组成人员的情况确定。下面结合辩护词内容,对首部、正文、结论三部分,分别加以说明。
  
  1.首部
  
  首部中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身份和出庭任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出庭为被告人辩护有两种方式,一是经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一是受被告人委托。对于受委托出庭辩护的情况,可作这样的表述:“×××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姓名)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其一审阶段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进行辩护。”这既说明了出庭的合法性,又说明了出庭的任务。
  
  (2)简要说明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活动的情况。如说明受理案件以后,查阅了案卷,会见了被告人,走访了被害人和证人,调查取证、了解案件情况等,由此表明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来自于对案件的调查研究,是有根据的,绝不是空发议论和无中生有。
  
  (3)提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在说明自己的合法身份、任务和开庭前后开展的工作之后,接着对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适用,提出一个总的基本看法,以进入辩护词正文部分。
  
  当然,有的辩护词的首部不提对本案的基本看法,而只对本案发表如下几点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这也是可以的。辩护律师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首部的内容,不一定要墨守成规。
  
  2.正文
  
  正文是辩护词的中心内容,一般涉及辩护理由,通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阐述:
  
  (1)犯罪事实认定方面
  
  犯罪事实是定罪量刑的基础和依据,如果辩护律师认为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可以从现有的证据足以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者从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这两个角度切入,从而达到辩护的目的。
  
  (2)法律适用方面
  
  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罪重还是罪轻,一罪还是数罪,要以法律为准绳,方可确定其性质。在起诉书中,如果适用法律不当,对被告人的定性或者量刑情节适用错误,则应该引证有关法律条款结合被告人的行为进行分析论证,指出公诉机关适用法律错误,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程序正当方面
  
  辩护律师应当在辩护词中将已经发现的司法活动中存在的程序性违法现象予以总结和明示。如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现象等行为时,辩护律师应当在辩护词中列明,以请求法院排除非法证据或者不作为定罪的根据。
  
  3.结论
  
  辩护词的结论应当包括以下两点内容:
  
  (1)辩护人对自己的辩护观点进行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让合议庭明确辩护人的基本观点。
  
  (2)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适用什么刑法条款,向法庭提出看法、要求和建议。
  
  结束语要言简意赅、观点明确,给人以明晰的印象,并且要与辩护理由相一致。
  
  


·羁押两个月可以申请缓刑吗
      羁押两个月可以申请缓刑吗 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的,只要刑期在三年以下,理论上都可以适用缓刑。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有没有可能判处缓刑,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


·组织传销罪量刑最高是几年
      一、组织传销罪量刑最高是几年?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中数额较大应该如何认定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中数额较大应该如何认定 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 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


·刑事赔偿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刑事赔偿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提出赔偿申请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申请赔偿人应当按要求递交申...


·量刑5到7年有谅解书能判几年
      当事人有被害人的谅解书的,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


·怎么确定寻衅滋事罪刑期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可以想见构成该罪的,都是一些没有明确的犯罪目的,只是为了追究心理刺激的问题男女。在我国,被司法机关追诉的,很少有人能逃掉刑罚。那怎样确定寻衅滋事罪刑期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被追诉的情形 寻衅...


·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日常生活中,弃婴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的谴责,还会受到法律制裁。和其它犯罪活动一样,遗弃罪也有其独有的构成要件,只有这些条件符合了,公安机关才能以遗弃罪立案。那么,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


·逃税罪和走私罪有什么区别
      逃税罪和走私罪有什么区别由于逃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逃税罪和走私罪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 逃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而走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逃税罪违反的是税收法...


·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对于卖淫的人,如果不是自己心甘情愿的进行卖淫活动,而是在他人的强迫之下进行的话,此时虽然其本身从事的就是卖淫的行业,强迫之人也是会构成强迫卖淫犯罪的。这种情况下就要做出相应的处罚,那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


·对他人非法拘禁会判刑吗
      一、对他人非法拘禁会判刑吗 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那么才会对行为人判刑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


·肇事逃逸重伤自首会怎么判刑?
      肇事逃逸重伤自首会怎么判刑? 肇事逃逸重伤自首会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