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土地制度性质是集体一切制。从法律层面上讲,宅基地仍然属于乡村集体土地资源,宅基地的一切权仍然归村民集体一切。集体将宅基地分配给各家各户后,农民能够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或者隶属设备。但是,村民具有的只是宅基地的运用权,而且宅基地的运用权也是有一定请求的,它具有一定的权限:
  
  1)宅基地运用权的主体归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共有;
  
  2)宅基地的运用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仅限于村民自建房屋和其他隶属建立,例如村民寓居有关的厨房厕所院墙等等;
  
  3)我国的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准绳,每户村民只能有一户宅基地,而且面积不得超越规则的规范;
  
  4)建造契合土天时用总体规划的请求,不得违章建立;
  
  5)村民的宅基地是由个人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政府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方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运用权能够依法转让,但只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一旦发现买卖和转让后,村集体不再分配宅基地,更甚者还要追查法律义务。
  
  下面这几点是村民转让宅基地运用权需求具备的一些条件:
  
  1)转让人至少具有2处或者2处以上的宅基地;
  
  2)转让一方和受让一方必需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3)受让一方没有任何一处宅基地,且必需契合宅基地运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必需由自己申请,集体组织同意,以上条件同时具备前方可成立。
  
  综上所述,宅基地确权后固然农民能够享用到很多权益,但是村民只要宅基地的运用权,是不能买卖的,即便是转让,也只能是同一集体组织内的成员才能够。所以,在这点上,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搞明白。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陕西省近年来的城市化建设的进程的加快,陕西省政府也在加快进行土地征收行动。根据法律的规定,政府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否则便是违法行为。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做了新的修改,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陕...


·观景口水库征地补偿
      观景口水库征地补偿 水库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的内容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的内容 国家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也对集体土地流转逐渐放开了限制,所以现在有关集体土地使用流转合同也越来越多。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要赴任集体土地就要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那么集体土地使用合同如何书写?因为我们将为您提供集体土地使用合同范文。 ...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么规定的?土地使用证转让费包括转让金(各地叫法可能不一样)和契税。转让金:现在收的是土地增值税。契税:成交价的3%。交易费:一般数百元登记费,一般数十元至数百元(可以到当地的国土部门查询)此外,可能涉及的费用包括土地评估费(给土地评估公司,可讲价)有土地使用证...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


·征地拆迁政策中的赔偿标准
      征地拆迁政策中的赔偿标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企业因建设厂房需要土地的时候,要通过参加土拍等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物权,在很多土地使用权纠纷中,双方都会围绕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存在争议,那么,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


·甘肃征地补偿新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使得人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各地行政机关需要营造一个阳光政府。故而在征地之前,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公布。各地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今天本站我们给您带来的是甘肃征地补偿新规定,该如何理解此规定呢?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三类区片区片范围i: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村。补偿标准:耕地:30800元/亩;菜地:33880元/亩;果园:33880元/亩;茶园:33880元/亩;精养鱼池:33880元/亩;林地:21560元/亩;未利用地:15400元/亩。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土地...


·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可以办理吗
      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可以办理吗土地使用证是我国公民,在对土地进行使用的时候,应该办理的重要证件。对于农村宅基地来说,国家的一些相关的政策,是针对宅基地的保护的。在生活中可能很多人会将土地使用证,进行继承过户。但是土地又属于国有资源,那么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可以办理吗?我们将通过以下资...


·终身监禁服刑地的情形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服刑地的情形是什么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其中对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从实体和程序予以明确,规定: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 此外,终身监禁一旦做出,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