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费用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费用是多少?
  
  一、安置房房产证办理费用
  
  拆迁人支付的手续费,3元/平方米。
  
  注册费:由拆迁人支付。其中,住所:80元/套房;非住宅:(1)100(含100)平方米80元/箱;(2) 100-500(含500)平方米120元/箱;(3) 500-1500(含1500)平方米200元/箱;(4) 1500-3000(含3000)平方米300元/箱;(5) 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500元/箱;(6) 800元以上10000平方米以下。
  
  房产证费用:免费一份,每份加收10元。
  
  证书印花税:由拆迁人支付,5元/份。
  
  合同印花税:按交易金额的1%计,双方各付50%。
  
  契税(由被驱逐者支付),其中住宅:投资的1.5%;非住宅:投资的3%。
  
  安置房屋产权证的费用主要由上述几个方面组成。应该指出的是,重新安置房屋的产权证费用因地而异。市民如需了解当地安置房房产证的费用,可登陆当地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
  
  二、安置房屋产权证办理方式
  
  1、房地产评估。在所在县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房地产估价,买卖双方可以在办理之前决定谁负责估价费用。
  
  2、缴纳营业税。到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应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评估报告。
  
  3、办理产权转移证明。去房地产交易大厅,必须提交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方税规定)、房地产评估报告等。
  
  4、支付交易费用。可以向当地财政局缴纳契税,通常是3元一平方米的房子。
  
  5、获得房地产证书、注册费、生产费等是必需的。
  
  不能申请房产证的原因
  
  (1)开发商原因:
  
  1、开发商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或者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2、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债务尚未还清;
  
  3、发包人未完成竣工备案工作的;
  
  4、开发企业多次出售该房屋(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力办理房产证的;
  
  5、开发企业破产或者被取消资格,不能办理房地产产权的。
  
  6、开发商未获得建筑面积的实测数据;
  
  7、开发商未按总体规划建设住宅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住宅区配套房屋,未通过综合验收的。
  
  8、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大产权”;
  
  9、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材料;
  
  10、开发商与小业主有争议,拒绝签发本应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
  
  (2)房地产本身或买家的原因
  
  1、房地产被法院查封;
  
  2、商品房有面积误差的,应当按照规定将一定范围内的多余面积退还或者退还购房差额。如果面积误差不解决,产权登记将无法处理。
  
  3、契税尚未缴纳;
  
  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5、提交的办理房地产证文件不合格的;
  
  6、一些购房者在购房入住后搭建违章建筑,导致规划部门没有出具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3)第三方原因:
  
  1、房地产证办理部门无故拖延或拒绝办理申请的;
  
  2、处理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机构)违反规定的。
  
  


·租房提前退房押金能退吗
      租房提前退房押金能退吗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对于租房的人来讲,在与出租人协商好了后,就应该及时的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这样对自身的利益才有一定的保障。但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有什么内容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二、离婚时房产...


·房产继承没有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房产继承没有立遗嘱需要公证吗?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


·贷款买房离婚该怎么分割
      买房的付款方式分为了一次性付款与按揭贷款。而实践中,选择贷款买房的人是比较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或双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话,贷款买房离婚该怎么分割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贷款买房离婚该怎么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


·二次抵押的房子法院能执行吗
      可以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


·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一、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房产过户后旧复的房产证由房管局收回。 房产过户由于产权人变更,过户时需要出具的资料房屋权证等相关资料,待过户后旧产权证也就失效了,所以原产证会收回。 房产过制户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


·一、房屋产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产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房屋产权变更产权人即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


·商品房无按揭是指什么?
      商品房无按揭是指什么1、商品房无按揭指的是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同时在购买时房子属于直接全款购买,没有向银行进行贷款。2、还有一种意思是,使用按揭贷款买房,但随着时间推移已还款完毕,或已提前还款,此类房子也可叫商品房无按揭。3、商品房无按揭是指房产产权未转让,房产所有人对房产拥有独 ...


·新婚姻法 婚后房产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其实正常的婚姻关系,更多的应该是充满爱的,婚姻关系要想维持的长久,第一因素应该是因为爱,而其他的利益因素不应该排在婚姻关系当中的首位。可是在现如今大时代的影响下,好像婚姻关系总是感觉充满着利益交换的味道。下面我们就为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