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财产怎么处理?
  
  第三方财产与夫妻分割财产无关,法院一般不会予以分割,但是如果第三方财产涉及正在经营的公司或者经济组织为共同财产,那么可以在分割的时候予以明确。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每年选择诉讼途径离婚的夫妻比比皆是
      每年选择诉讼途径离婚的夫妻比比皆是,各家也都有实际性的原因就必须要离婚的。诉讼离婚再怎么说也就是俩个人之间对婚姻关系期间的一些事情通过法律的途径得到妥善的处理,可是起诉离婚这是我们特定的情形下才会接触到的,因此起诉之前自己也了解一下诉讼途径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诉讼途径起诉离...


·法律规定什么算拐卖妇女罪?
      法律规定什么算拐卖妇女罪? 一、法律规定什么算拐卖妇女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一般是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二、三十年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


·一、买银行理财离婚财产清查的到吗?
      一、买银行理财离婚财产清查的到吗? 买银行理财离婚财产清查的到。 实物的清查方法: 1.确定财产物资账面结存的方法 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存制亦称账面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数和减少数,都要根据会计凭证连续记入有关账簿,并且随时结出账面余额。 ...


·起诉离婚男方打女方什么时候会判
      一、起诉离婚男方打女方什么时候会判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


·卖家不发货怎么办 如何投诉卖家
      卖家不发货怎么办 如何投诉卖家 一、卖家一直不发货怎么办 如果买家拍下商品后,卖家一直未操作发货,可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买家还没有进行付款操作,即交易订单状态为“等待买家付款”:若买卖双方协商需关闭交易,卖家在此交易状态下可操作关闭。买家也可自行关闭交易。在交易创建后...


·新婚姻法 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在财产分割上面,对于共同财产部分,自然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执行。而一个家庭中,会有一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对婚前财产做出正确的认定非常关键。那么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我们一起跟...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有哪些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吗 可以退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但这并不属于我国结婚的法定程序,因此男女结婚是否要给付彩礼,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之后确定,法律方面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而现实中给付了彩礼也实际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可能女方会要求离婚,那此时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吗?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 一、女方提出...


·国家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
      一、国家赔偿如何赔偿人身损害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a、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b、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


·一、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吗?
      一、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吗? 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 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的要件。 很多人以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


·离婚财产纠纷起诉要怎么写?
      离婚财产纠纷起诉要怎么写? 一、离婚财产纠纷起诉要怎么写? 起法院起诉,最先开始要做到事情就是写好起诉状,起诉状的基本内容包括: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证号码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