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1、工程勘察:是指为了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所需的勘察成果资料;以及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的活动。
  
  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勘察人的责任有哪些?
  
  (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在合同内约定实际损失的某一百分比。
  
  (3)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一、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后不再续签是否要赔偿?
      一、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后不再续签是否要赔偿?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建筑工程主体劳务承包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主体劳务承包合同怎么写? 一、建筑工程承包的相关概念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有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


·试用期工伤如何赔偿?
      中国工伤保险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各种就业形式和就业期限,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当然,也包括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只要其工伤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应视为工伤。在试用期内,工伤补偿的项目和标准与一般工伤工人相同。即工伤保险基...


·建筑工程装饰材料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装饰材料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装饰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


·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
      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因素 建筑工程一旦投入社会,其工程质量时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出行,而在一项工程的形成过程中由于许多的因素成为了工程质量的隐患,导致施工队无法及时的发现并处理,那么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因素呢?通过我们收集的相关资料为你解答。 一、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能多久
      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内加班,但此时加班也是有限度的,而不能任由单位随意安排加班时间,这样无疑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损害。那通常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能多久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能多久 用人单位和...


·没签劳动合同又被公司给辞了该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又被公司给辞了该怎么办 ?法律上规定,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必须积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是没及时去签的,将要接受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惩罚。而且,没签劳动合同的,在一定情况中将人辞退了也还有法律责任。 实践中,没签劳动合同又被人辞退了...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作中,我们经常看到的就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么反过来,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估计很多人在这方面都是不清楚的,以至于自己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原则上,劳动者解除劳动...


·一、申请劳动仲裁必须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申请劳动仲裁必须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没有规定必须先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申请仲裁,劳动合同续存期间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被列为裁员对象?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员,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试用期工伤痊愈辞退是否合法?
      试用期工伤痊愈辞退是否合法?试用期工伤痊愈辞退是不合法,试用期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因为工伤辞退员工不合法,要支付赔偿金,同时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