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和家产通过法院怎么会怎么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房产和家产通过法院怎么会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一方在结婚之前就购买的房屋,此时通常都是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但在结婚之后可能由夫妻共同来还贷,另一方也就会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也就是增加所有权人。那实践中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对于婚前房产婚后能增加所有权人吗...


·存量房上网挂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存量房上网挂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对申请房地产买卖、租赁和公有住房差价交换交易信息上网挂牌所需的材料,不同城市的要求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挂牌买卖:①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挂牌出租:①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的处理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分析。   出卖人具备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而不订立,能否判决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


·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是一样的吗?
      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是一样的吗 二手房没有按揭,只有抵押,一手房是存在按揭的。两者是有区别的 先说共同点:第一,两者的首付相同,利率也是相同的,具体还要看你个人的贷款记录及信用状况。 不同点,一手房按揭主要针对期房,也就是还没有建成的房子,这时候还没有取得房产证,做一手...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
      我们都知道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呢?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时,又该如何履行?下面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呢?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履行日期和期限必须履行。...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集资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子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无论是价格较高的商品房,还是较为低廉的集资房。但是由于集资房自身存在的风险比较多,因此产生的纠纷也屡见不鲜。所以对于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的问题就成了大多数人的焦点,那究竟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集资房买卖合...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理的手续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理的手续 1、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


·离婚后房屋补偿怎么划分?
      离婚后房屋补偿怎么划分首先,私有住宅的拆迁补偿,只给予房屋产权人,通俗一点就是房屋的主人。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在离婚后已经属于一方的,那么拆迁补偿款只能给到房屋产权方,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再者,未取得产权的公房,法律规定,离婚时需要确...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为了保证房屋抵押的效力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主合同及抵押...


·商品房两年限卖过了年限怎么办?
      现阶段我国住房问题成为了政府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我国政府也出台了很多住房房面的政策保障老百姓有房可住,有法可依。但是很多人对于商品房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了解。那么商品房两年限卖过了年限怎么办? 商品房两年限卖过了年限怎么办? 国家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根据房随土...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通常是金钱和置换产权,并且在不少地区的相关条文中都规定了两者都可以选择。此外,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也是房屋拆迁补偿中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怎么写呢?下面,带来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合同一份,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