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户了能继承土地使用权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分户了能继承土地使用权吗只要承包期未满,只要继承人属于农业人口,就可以继承。不管是否分户头,都不影响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不是土地的所有权,但属于跟财产相关的权利。土地继承与其它财产的继承权是相同的。1、草地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有关规定,草地是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其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如子女已分户,则在老人去世后,此土地将由村集体收回,相当于是销户。但是如果在家庭分家时对土地划分有明确的约定,在子女分家后分配的土地可以继续耕种,但老年人原有的耕地会重新分配。2、林地可以继承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林地经营权可以继承,老年人即使去世,其子女也可以继续使用承包权。3、宅基地不能继承与宅基地和耕地的情况一样,农村集体所有制在原则上不能继承,但中国实行的是“宅基地”政策。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在老人死后,房屋是老年人财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然而在房屋自然倒塌之后,村集体收回。4、其他形式的承包土地可以继承这里其他形式的承包土地大多是荒山荒地,可以继承,因为这些土地使用权大多通过招标或拍卖、协商进行,合同期限和合同费用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只要可以在合同期内继承,不想继承的孩子就可以转让,转让费可以作为继承的一部分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人在死亡后,自己的遗产继承人员应到当地的土地主管部门,属于遗产部分的土地承包权应该递交自己的证明材料,办理土地继承权合法的使用土地。入不属于遗产范围的,应该由村集体或者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土地的使用权,重新分配土地的归属。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当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双方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在异地,又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离婚时,你知道该怎么做吗?对于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1、提起离婚诉讼首...


·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是什么意思? 在您购置房产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后,房产证上表示的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使不少人感到疑惑。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给您整理了一些资料,给您参考一下。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


·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以哪个为准?
      一、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以哪个为准?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时,一般是以国家政策为准,以地方拆迁政策作为参考。  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有什么区别?虽然说中国地大物博,但是中国的人口分布不均匀,东南沿海分布的人口密集西北地区地广人稀,从而导致土地资源并不是那么充足。我国的土地是只有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两种所有权方式,出让与转让的都是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有什么区别?接下来请随我...


·农民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民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现在大部分的人都会选择回农村生活,因为农村的空气、环境都比较好,而且近些年来农村的发展是比较快速的。但是如果想要在农村土地上建房屋的话,就必须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农民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整理资料,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农民的土地被强征了怎么办?
      农民的土地被强征了怎么办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和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才具有征地权限,而市、县、乡等政府都是无权征地的。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


·异地离婚财产诉讼传唤是否可以不到场?
      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而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产生分歧或者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对簿公堂的不在少数,有时分居两地工作的夫妻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不愿意出庭,那么异地离婚财产诉讼传唤是否可以不到场?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异地离婚财产诉讼传唤是否可以不到场?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


·土地使用权70年依据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是国家公有制制度,自土地改革以来人们分到了土地,这使得很多人都土地使用权,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以及个人不能侵犯,这样的状况下图的使用权很多人都很重视,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年限,那土地使用权70年依据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70年依据是...


·我们生活当中很多的地方都是需要钱的
      我们生活当中很多的地方都是需要钱的,大多数人都会想到贷款。去银行贷款一般都是需要一些东西进行抵押,一般都是选择房产。被监护人有房产的话有的时候监护人是给抵押的,如果说是对监护人有利的情况往往不是违法。那么监护人用被监护人房屋抵押违法吗? 如果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可以,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山东寿光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虽然作为大部分读者来讲,都能听说过征地补偿的新标准,那么如果是涉及到山东省寿光县的农民的话,他们就不一定能够了解了,所以我们共同讲述一下山东寿光的征地标准,对于当地的征收标准应该分为片区的三个类别,分别进行,详情请看下文。山东省寿光市土地共有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西至西环路,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