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赖账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赖账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法律人士,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很多实例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但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胜诉后,债务人可直接拿着法院的文件要求欠债人还款,如若欠债人还是不还款,债务人可以通知法院,直接派人抓欠债人。而且法律文件生效后,欠债人的银行账务往来也将被冻结。二、债务纠纷收集哪些证据?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三、如何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公民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结果具有强制性。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是个人的,申请人要签字署名和手印。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单位的,签字和盖章都要体现在申请书上。强制执行申请书必须采用黑色钢笔或者水笔书写,使用A4纸打印,要用原件,不能只携带复印件。2、申请人的基本材料证明,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如果委托他人申请,委托人携带授权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如果委托律师,还有律师事务书和律师本身的职业证明资格证。有的申请还有提交被申请人的基本材料证明。欠钱不还确实是比较着急的,但是作为债权人的话,是需要保持冷静的态度,然后积极的寻找一切,有可能让对方还钱的方式,比如说私底下协商,或者是请中间人介入进行调解。实在没有能力,可以分期还款。
  
  
  


·合同诈骗立案后如何追回钱款
      合同诈骗立案后如何追回钱款?合同诈骗立案后等公安机关破案了会依法退回受害人的钱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刑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都是对其做了具体的规定的,只是很多人对该规定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全文,供您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0...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公民在遇到经济困难时,会向其他熟识的朋友借钱,产生个人债务。而作为公司在与其他企业进行经济往来合作时也会产生债务。在股份制公司中,所产生的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此外,公司如果因种种原因而走向了破产,在公司破产后股东要还债吗?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


·离婚中的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中的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三种: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3、不存在共同财...


·公司债券与股票发行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股票发行的区别股票和债券都是如今比较热门的投资项目,两者虽然都是由公司发行,但是,两者在本质上具有很大的区别,两者的风险大小各有不同,收益也有差距。那么公司债券与股票发行的区别究竟有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全方位解答债券与股票的不同。股票与债券都是有价证券,是证券市场上的...


·什么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什么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等活动所欠下的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法定事由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二、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 140条的规定,中断诉...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在社会中,欠款纠纷经常发生,很多债务人写了欠条一直拖着欠款不还,债权人协商也是解决不了,只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那么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依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3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3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为...


·解除合同后违约条款是否适用?
      解除合同后违约条款是否适用?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在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此等违约责任并不因合同的解除而归于消灭。实务中在对合同条款的设置中经常援引这一句话:此等条款并...


·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
      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 一、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1、从民法典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