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是对于犯罪未遂的情况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比如说犯罪未遂做具有的特征。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
  
  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
  
  二、犯罪特征是什么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杀人罪。
  
  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强奸罪。
  
  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
  
  当代社会关于犯罪未遂所作出的规定主要是在《刑法》正文当中,还有就是一些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中,如果是司法解释的话,就对于犯罪未遂的具体情况做出了非常具体的情节阐述,比如说必须是在犯罪的过程当中,而且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得逞。
  
  


·缓刑考验期间的义务有哪些
      罪犯若在判刑的时候被同时适用了缓刑的话,那此时可以暂时不用被羁押,不过暂时不被羁押也是有条件的,而这里的条件也就是对罪犯进行考验。而在缓刑考验期间也是有义务的,那到底缓刑考验期间的义务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犯罪未遂赔偿多少一般?
      犯罪未遂赔偿多少一般?犯罪未遂赔偿一般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若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则按照人损标准进行赔偿,若损害了他人的财物,则赔偿其财物损失即可。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


·什么是组织传销罪,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
      通常我们指的传销就是通过不断的发展下线,通过不法手段谋取暴利的行为。传销是一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的行为,组织传销构成犯罪。那您知道在我国什么是组织传销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组织传销罪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


·刑事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刑事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刑事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适用刑事指定辩护的情形主要有: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


·在我国诈骗罪没钱还怎么办
      一、在我国诈骗罪没钱还怎么办? 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 但刑法规定中并没有要求还款。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


·刑事自诉裁定书是否会送达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节自诉案件第二...


·招摇撞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界限的区别有哪些?
      招摇撞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界限的区别有哪些? 一、招摇撞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界限的区别有哪些? 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 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后者...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管辖的机关是什么?
      信用卡几乎在社会上有固定工作的公民都可以有资格办理并且使用的,虽然信用卡方便却总是引发严重的诈骗犯罪现象,如果当事人想要报警维护权利,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管辖的机关是什么呢?其实当事人只要在被诈骗的当地直接到公安局报案就可以得到立案调查了,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信用卡诈...


·服刑人员能买保险吗
      一、服刑人员能买保险吗服刑人员商业保险可以享受保险理赔,社保会有限制。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


·刑事自诉与公诉案件的区别
      刑事自诉与公诉案件的区别 一、刑事自诉与公诉案件的区别 1.定义不同: 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②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


·滥用职权罪犯罪怎么处罚
      滥用职权罪犯罪怎么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检察、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