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介绍工作被骗后介绍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因介绍工作被骗后介绍人应承担什么责任?要承担什么责任就要看是否与主要的犯罪人员有共同犯罪的行为。1、如果介绍人对诈骗行为在事前不知情,只是起到了介绍和联系的中间作用的,而且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则介绍人没有法律责任,不需对被骗负责。2、如果介绍人在事前知道(包括应当知道)一方企图诈骗,甚至和对方一起合谋诈骗的,则介绍人和诈骗者构成共犯,要和诈骗者一起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诈骗罪,介绍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3、如果介绍人在事前不知情,但收取了服务费,那么,介绍人也应该负有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综合上面所说的,介绍工作而被骗,对于此行为已经算是种造成了他人的利益受损,从面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但对于介绍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就要看介绍人是否有参与一起犯罪,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


·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该做什么?
      身体的健康是工作的本钱,除了日常的头疼脑热会影响我们的工作以外,有可能也会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或其他原因而受工伤,对于工伤而言,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工商鉴定结果对劳动者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该做什么,详见如下说明: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的流程...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那些呢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那些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


·如何收集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证据
      公司非法辞退员工的取证:1、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交流的资料,比如...


·劳动合同期间员工毁约后果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期间员工毁约后果是怎样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怎么认定?
      很多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很多劳动者并没有重视,但是发生工伤了,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没签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


·工伤认定中如何理解上下班途中?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形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初次工伤认定失败怎么办?
      工人在生产车间受伤的,经治疗无大碍后,要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确定为工伤,职工才能拿到赔偿,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工人应该准备好相关资料,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初次工伤认定失败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工伤认定失败怎么办? 对工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裁员有赔偿金吗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裁员有赔偿金吗? 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二、关于裁员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怎么签 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怎么签?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怎么签 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怎么签? 1、首先要认真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1)劳动者身份的审查: 认识首先要对劳动者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核对,然后让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明确“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本人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