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分居是否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现实生活中,常常有夫妻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民法典》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那么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来看,分居是否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分居是否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


·一、超生的夫妻如何减免社会抚养费?
      一、超生的夫妻如何减免社会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


·一般三线城市抚养费多少钱根据什么规定?
      对于扶养费问题,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且抚养费有一定的标准,各个城市的标准也是不太相同的,比如一线、二线以及三线城市的抚养费标准就是不一样的。那么,三线城市抚养费多少钱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去了解一下有关于抚养费标准的问题。 一般三线城市抚养费多少钱根据什么规定? ...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因出轨离婚的案件是非常多的,特别是男方出轨的较多,女方一旦发现男方出轨,很有可能选择离婚。离婚就会产生财产分割问题,那么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


·广东离婚协议书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如果没有什么财产纠纷及复议问题的话,就会直接到民政局去办理相关的手续。要是有的话那么可能就要好好签订一下协议书了。协议书的签订最好是双方找律师一起来你拟定,但是律师如何收费呢?下面以广东离婚协议书律师为例,介绍下。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


·双方无能力抚养孩子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离婚,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孩子究竟由谁抚养就成为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在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有大部分是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同样,也有一些父母经济能力不佳,那么,双方无能力抚养孩子离婚后抚养权归谁?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双方无能力...


·哪些情况下婚姻登记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


·分居两年是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两年是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有的夫妻不是很懂法律,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那么分居真的可以自动离婚吗?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分居两年是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


·证据不足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证据不足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果采取了超时限的拘留措施或者采取了逮捕的强制措施,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


·解答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三者介入两人婚姻中,通常就是您所说的小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是必然结果,法律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不忠诚方精神损失赔偿。那么如果当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呢?我们就这问题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您! 出轨的一...


·伤残赔偿金离婚时也要分割吗?
      伤残赔偿金离婚时也要分割吗 伤残赔偿金是个人财产,离婚不会分割。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