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探视权一般常在离婚家庭中父母对婚生子女的一种权利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探视权一般常在离婚家庭中父母对婚生子女的一种权利,离婚一般会对孩子成长产生影响,但是父母为了孩子好一般都会有探视权。中止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中止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如何中止探望权
  
  1、申请中止的途径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探望权的终止条件
  
  由于法律没有探望权的终止规定,笔者认为下列情况可以考虑:
  
  1、子女已满16周岁。未成年子女被宣告死亡的。
  
  2、申请探望权一方有虐待子女的事实或正在受15年以上的长期刑事处罚的。
  
  3、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曾因虐待或伤害被探望子女而受刑事处罚的。
  
  4、申请探望权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久治不愈的。
  
  5、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教唆被探望子女违法犯罪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6、有拐卖儿童行为的。
  一般情况下,中止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明比如对孩子成长不利或者家暴等问题,只有提供了证据才能让法院进行决断。关于相关问题有不懂部分来本网与律师一对一探讨找寻方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离婚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离婚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


·离婚诉讼何时调解,什么时候进行离婚调解
      调解是我国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离婚诉讼中,调解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法律也规定了调解是离婚诉讼必经的程序。那么,实践中,离婚诉讼何时调解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法院进行婚姻调解工作是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的,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


·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抵押是否有效
      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抵押是否有效?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私自抵押是无效的,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抵押有效...


·一、诉讼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的情形有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是什么罪
      涉嫌诈骗罪。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婚姻本来应该是一个让大家都觉得开心的事情
      婚姻本来应该是一个让您都觉得开心的事情,特别是嫁给了军人,毕竟军人对于我们而言,他们是我们的家园守护者,他们尽职尽责,无私奉献,能和他们有一段美好的姻缘让很多人对其充满向往。但是,结婚不是过家家,我们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而走向决裂,那么如果走到这一步,男方是军人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有...


·一、关于重婚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重婚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


·一个人起诉离婚怎么离婚?
      一个人起诉离婚这主要是指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也可以称之为单方起诉离婚,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那么法院才会依法受理案件。那此时一个人起诉离婚怎么离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个人起诉离婚怎么离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


·夫妻立遗嘱怎么写有效?
      夫妻立遗嘱怎么写有效?目前夫妻共同遗嘱,大致有三种:(1)单纯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双方在同一个遗嘱中,指定他们的一个或者几个继承人取得财产;(2)相互的夫妻共同遗嘱,指双方互相指定对方继承财产,也就是说谁先死,另一方就取得全部财产;(3)混合型的夫妻共同遗嘱,即一方死后,财产由...


·离婚在现在已经不是什么?
      离婚在现在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哪怕是军人,也会遇到离婚这样的情况。那么如果是军人离婚的话,并且也已经有了孩子,那么孩子应该判给谁呢?这其中与我们普通人离婚小孩子判给谁的问题上又有着怎样的区别呢?那么这里有着以下的几点需要我们注意一下。1、如果是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孩子还没有满...


·未领证再结婚算重婚吗?
      未领证再结婚算重婚吗?未领证再结婚不是重婚,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说明当事人不是已婚身份。此时当事人和他人办理结婚证,不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